2020江西鹰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人才招聘公告
鹰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2013年12月4日经中共鹰潭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承担市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安置房、城中村改造等项目的建设任务;自主投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市场化项目等。现因工作需要,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技术人才若干名,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2)
工程部:施工现场负责人若干名、现场工程师若干名。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路桥等相关工程类专业。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从业记录,愿意履行公司员工义务和岗位职责;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风险意识;
4、身体健康,并具备与职位、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三、招录流程
(一)报名和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22日
2、报名地址:鹰潭市月湖区府前路3号302室
3、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84869650@qq.com
4、联系人:郑女士0701-6281590/18670108653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和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学位证、资格证或执业证一并提供);
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一律无效,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
本公司将对初步资格审查合格者安排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公司组织,费用由公司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主要了解政治素质、思想品德、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公司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应聘者录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缩短试用期期限,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1、以上聘用人员为公司直聘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按照公司制定的薪酬标准执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劳动合同、劳动法以及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公司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公司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信息不畅,视同弃权,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公司视应聘报名情况和考试结果,有权调整招聘职位或取消招聘职位。
4、应聘人员在应聘中有伪造、涂改学历等各种不诚信行为者,本公司将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录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鹰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一、岗位设置(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2)
工程部:施工现场负责人若干名、现场工程师若干名。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路桥等相关工程类专业。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操守,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从业记录,愿意履行公司员工义务和岗位职责;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风险意识;
4、身体健康,并具备与职位、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三、招录流程
(一)报名和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22日
2、报名地址:鹰潭市月湖区府前路3号302室
3、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84869650@qq.com
4、联系人:郑女士0701-6281590/18670108653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和其他证明材料(如有学位证、资格证或执业证一并提供);
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一律无效,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
本公司将对初步资格审查合格者安排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公司组织,费用由公司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主要了解政治素质、思想品德、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确定的拟录用人员由公司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应聘者录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缩短试用期期限,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1、以上聘用人员为公司直聘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2、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按照公司制定的薪酬标准执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劳动合同、劳动法以及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本公司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公司以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信息不畅,视同弃权,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公司视应聘报名情况和考试结果,有权调整招聘职位或取消招聘职位。
4、应聘人员在应聘中有伪造、涂改学历等各种不诚信行为者,本公司将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录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鹰潭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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