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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枞阳县选聘国有企业高管人员7人公告

来源: 2020-05-28 10:34
为引进先进管理理念,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吸引优秀人才为国企发展服务,经县政府同意,面向全市选聘枞阳县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1.枞阳县投资发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名(职位代码:2001)。

2.枞阳县融资担保公司总经理1名(职位代码:2002)、副总经理1名(职位代码:2003)。

3.枞阳县投资发展集团对外投资公司派驻高管人员5人(职位代码:2004-2008),分别担任PPP项目公司高管,可以兼任其他非PPP项目派驻高管人员,但不得兼任其他PPP项目公司高管。

二、选聘原则和范围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在全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金融企业及市(县)属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中选聘。

三、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熟悉企业管理及经济工作,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和组织能力。

2. 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事业单位人员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4. 任职经历要求:具有副科及以上(或在金融企业及市(县)属国有企业任职为相当于副科级及以上干部)职务不低于5年任职经历。任职年限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因工作单位变化任职时间中断的可以累计。

5.具备相应行业工作经历要求,详见《枞阳县选聘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职位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①因个人原因,导致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②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重大弄虚作假行为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④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以上职务的。

⑤招聘单位正式员工。

四、选聘程序

采取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枞阳县选聘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每人只得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9日—6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枞阳县财政局8楼805室(铜陵市枞阳县银塘东路)

3.报名材料:

(1)报考者现场填写完整真实的《枞阳县公开选聘国有企业高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3张;

(4)提供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应行业工作及任职经历证明(见附件3);

(5)报考者属在编在岗人员的,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金融企业及市属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聘领导小组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降低比例开考。

5.注意事项

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要求一致。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取消相应环节选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作为企业高管人员应该具备的领导能力以及与职位的匹配度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人选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依全日制学历高者、年龄小者顺序依次优先确定。

体检工作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的项目组织实施,体检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由县选聘领导小组派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入围者的政治思想、诚实守信、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核实其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次数各不超过一次(如遇成绩相同,仍依全日制学历高者、年龄小者顺序依次优先确定)。

(四)公示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由县选聘领导小组提出拟聘用人选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经批准后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枞阳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栏、枞阳在线等网站公示7天。

(五)聘用管理

对招聘的企业高管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与应聘者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聘期内,如不能完成考核等工作任务或发生较大工作失误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形,解除聘用合同。

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参加选聘的,在原单位不再保留其行政级别和公务员、参公、事业人员身份。按县管干部办理,档案放在县组织人事部门,保留档案工资。组织人事、工资等关系调入所在企业。期满后,可调任到事业单位任职,享受原职级待遇。中途解聘的,不得回原单位工作,视为自动离职。同时由原单位主管部门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解聘手续。聘用人员在任期内,不得在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兼职。

五、薪酬待遇

薪酬实行年薪制,县融资担保公司总经理薪酬比照县投发集团总经理薪酬;县投发集团副总经理及县融资担保公司副总经理薪酬按总经理薪酬的80%执行;县投发集团对外投资公司派驻PPP项目高管人员薪酬按照项目公司工资标准执行,与其职位相匹配,工资由项目公司发放,考核由项目实施机构和投发集团共同组织,如派驻PPP项目高管人员兼任其他非PPP项目高管人员的可适当提高薪酬标准,但总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县投发集团总经理薪酬的70%。

其他事项规定:(1)企业高管参照执行聘用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制度。病假、事假期间,工资中的基础年薪部分按聘用单位工作人员假期工资待遇的基本工资计发比例发放,效益年薪部分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2)企业高管相关福利待遇参照聘用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3)企业高管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4)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县有关人才政策。

六、纪律要求

选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62-3257200,监督电话:0562-3257210(限正常上班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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