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四川江安县县属国有企业第一次招聘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江安县县属国有企业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江安县县属国有企业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笔试成绩
详见附件1(其中阴影部分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江安县政府综合大楼三楼)。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8:30-12:00),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地点: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江安县政府综合大楼三楼324室),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于2020年5月20日上午12:00结束,(请与入闱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递补的考生注意与资格复审单位保持电话联系),逾期不再递补。
三、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江安县县属国有企业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按招聘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环节。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相应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按照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复审手续:
(一)《报名信息表》1份(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并明确具体工作时间及从事的相关工作情况并盖章)和相关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其他与报考岗位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五、咨询电话
江安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0831-2626615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2620738
一、 笔试成绩
详见附件1(其中阴影部分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江安县政府综合大楼三楼)。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8:30-12:00),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地点: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江安县政府综合大楼三楼324室),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于2020年5月20日上午12:00结束,(请与入闱考生名次接近有希望递补的考生注意与资格复审单位保持电话联系),逾期不再递补。
三、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江安县县属国有企业2020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按招聘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环节。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相应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现场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按照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复审手续:
(一)《报名信息表》1份(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并明确具体工作时间及从事的相关工作情况并盖章)和相关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其他与报考岗位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五、咨询电话
江安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0831-2626615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262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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