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宁波交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通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聘3人公告
因宁波交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通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0年5月31日(含);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9日9:00-2020年6月4日16: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20年宁波交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通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9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9020950 曹老师
受理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0年6月4日9:00-2020年6月5日11:00。
2、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4、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0年6月5日15:00-2020年6月7日11:30。
(三)资格复审
1、时间:2020年6月7日8:30-11:30,地点另行通知。
2、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谈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谈通知单》,按照《面谈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甄选。
(四)面谈甄选
1、时间:2020年6月7日9:00直至结束,与资格复审同地点进行。
2、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此次面谈甄选,主要以面谈官与应聘人员的简单交流为主,拟请应聘人员简单介绍自身情况,并对应聘岗位谈一谈自己的理解,时间控制在每人三至五分钟。面谈官通过交流情况简单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并对其打分(十分制)。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数5倍的比例确定笔试和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面谈甄选结束后在宁波人才网公布面谈甄选成绩及候选人员名单。
(五)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20年6月10日9:00-2020年6月13日9:30。
2、已取得岗位候选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专业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于笔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与面试成绩一并公布。
(七)面试
笔试结束后的下午立即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占比(4:6)合成报考者总成绩。按招考岗位指标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于笔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八)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九)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阶段不予递补。
(十)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如本次招聘人员不足不予递补,适时启动下一轮招聘。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281627
监督电话:0574-89281626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0年5月31日(含);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9日9:00-2020年6月4日16: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2020年宁波交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通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9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74-89020950 曹老师
受理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0年6月4日9:00-2020年6月5日11:00。
2、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4、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2020年6月5日15:00-2020年6月7日11:30。
(三)资格复审
1、时间:2020年6月7日8:30-11:30,地点另行通知。
2、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谈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谈通知单》,按照《面谈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甄选。
(四)面谈甄选
1、时间:2020年6月7日9:00直至结束,与资格复审同地点进行。
2、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此次面谈甄选,主要以面谈官与应聘人员的简单交流为主,拟请应聘人员简单介绍自身情况,并对应聘岗位谈一谈自己的理解,时间控制在每人三至五分钟。面谈官通过交流情况简单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并对其打分(十分制)。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数5倍的比例确定笔试和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面谈甄选结束后在宁波人才网公布面谈甄选成绩及候选人员名单。
(五)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20年6月10日9:00-2020年6月13日9:30。
2、已取得岗位候选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综合专业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于笔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与面试成绩一并公布。
(七)面试
笔试结束后的下午立即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占比(4:6)合成报考者总成绩。按招考岗位指标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于笔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八)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不予递补。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九)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阶段不予递补。
(十)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如本次招聘人员不足不予递补,适时启动下一轮招聘。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281627
监督电话:0574-8928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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