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启东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人公告
启东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见附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原聘用单位开除、辞退记录。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和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可以自己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照原件、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启东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IFC5号楼23层。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证件照(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证件照2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及其他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及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手写签名);
(5)无犯罪记录证明,党员需开具无党纪处分证明。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报名联系电话:0513-83902782。
四、考试、体检及考察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等,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匹配能力考核。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公司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待遇及聘用
(一)对拟聘人员,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为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启东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面试,考生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启东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举报监督电话:0513-68218030。
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见附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被原聘用单位开除、辞退记录。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和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可以自己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照原件、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启东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银洲IFC5号楼23层。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证件照(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证件照2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及其他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及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手写签名);
(5)无犯罪记录证明,党员需开具无党纪处分证明。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报名联系电话:0513-83902782。
四、考试、体检及考察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等,面试内容主要为岗位匹配能力考核。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由公司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待遇及聘用
(一)对拟聘人员,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为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启东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面试,考生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启东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举报监督电话:0513-68218030。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