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招聘20人公告
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于2019年,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由市国资委出资的市属国有企业,授权从事公交系统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城市客运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旅游包车客运、道路货物运输服务、汽车租赁服务、充电服务;汽车修理与维护;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代办邮政代收费业务,经营广告业务;场地出租;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汽车配件销售,智能卡机具终端设备、电子技术产品、计算机应用软硬件的开发及技术服务业务。集团下属盘锦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是享受财政补贴的社会公益性国有独资交通运输业企业。
根据需要,客运公交集团委托第三方机构在“智联招聘”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员工20人。其中,集团公司7人,市公交公司13人。具体岗位请见附件《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岗位需求统计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熟悉现代企业运营管理模式,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4.具备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岗位需求统计表》。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应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受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5.其他不应参加应聘的情况。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核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3日。
2.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应在“智联招聘”官方网站(在网站内搜索“盘锦客运公交集团”)进行报名,以申报发出日期为准,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一般以网络报名资料为审查主要方式,如资料不清晰等情况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选以电话通知为准。接到电话通知后,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及岗位适应性筛选。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与提报的各类材料不符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
4.当考试考核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面试与资格审查合格者, 将电话通知笔试与面试的时间、地点。
1.笔试
(1)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含专业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科目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要求: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笔试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面试方法和内容: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10分钟。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评定考生每一要素的得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面试要求:参照有关规定,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者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
3.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釆取百分制计分,计算所得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釆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聘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组织拟聘用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入职程序办理人员入职手续。
六、聘用管理、岗位待遇
(一)办理入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满考核,施行末位淘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给与解聘处理;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二)薪酬待遇
集团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主要包括:
试用期工资为岗位工资的80%,缴纳社保等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按所在岗位工资标准核定。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实时发布,请及时关注。
3.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正式聘用人员必须确保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发生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处理,同时公司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5.报名人员参加此次考试,要按照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6.本公告由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盘锦客运公交集团人力资源部
电话:0427-3860363
点击下载>>>
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岗位需求统计表
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8日
原标题:盘锦客运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panjin.gov.cn/2021_12/28_14/content-356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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