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16公开招聘109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学院创建于1956年,直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特色鲜明的民航工程技术大学。学院以培养民航飞行、机务、空管、机场管理等特有专业人才为主,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世界知名的民航飞行大学;飞行员培养是学院的主业,学院为中国民航培养了80%以上的飞行员、95%以上的机长,因此被誉为中国民航飞行员的"摇篮"、中国民航管理干部的"黄埔"。学院总部位于四川省广汉市(成都北20余公里),在四川、河南两省6地市建有5个飞行训练分院(5个机场)、1个通用航空公司、1个飞机修理厂、1个航空发动机维修培训中心和1个模拟机训练中心;设有10个二级学院和1个社科部,共有学生20000余人;现有教职员工3400人,拥有教学能力强、专业水平较高的专任教师1300人,其中飞行教师39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45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人数占教师总数的80%以上,拥有国际民航组织专家组成员、民航和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50余人。
经过60年的不懈努力,学院在理、工、文、管4个学科门类下形成了一批在国际国内有较大影响的优势学科和品牌专业。现有7个硕士点,29个本专科专业。其中飞行技术、交通运输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点,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为省部级重点学科,飞行器动力工程、交通运输、飞行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等专业为四川省品牌专业。截止2015年,学院为国内外培养了100000余名各类毕业学生,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居全国普通高校前茅。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面向全国招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6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相关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
2、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7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6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其中,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学科或专业"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8)应聘人员报考时须具有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水平,全日制本科在港、澳、台和国外就读除外。
(10)凡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按照本人应聘的岗位提供附件中所要求必备的各种证件。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公开招聘具备以下条件的人才,采用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全年实施。
2、飞行教师。
三、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四、报名、办理准考证、公布岗位调整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
2、填报信息
网上资格审查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应聘登记表》进行审查,并于2017年1月6日将审查结果通过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
(二)办理准考证
(三)岗位调整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应聘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笔试无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为语言文字能力、组织管理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创新应变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与综合能力测评。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总成绩于2017年3月13日前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于2017年3月14日向学院人事处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1、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7年3月13日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14日09:00至2017年3月15日17:00。面试资格审查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学院行政办公楼5楼)。
(1)《应聘登记表》1份;
(3)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7届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名称为准;
(5)自荐书等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主要采用自我陈述、专业考核、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
综合性面试形式为自我陈述、相关知识现场答辩。通过考生的自我陈述、现场答辩,重点从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特长或才艺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
教师岗位专业考核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需提供教案和PPT课件。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试讲的内容为应聘的岗位所必须的相关专业知识(内容由各招聘工作小组指定)。
6、面试成绩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成绩,由学院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分别排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等文件执行。国家、四川省、民航局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体检由学院组织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成绩公布。
(四)复检及递补
七、考核
八、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职称及招聘岗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审核确认和签订就业协议
1、已毕业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所须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3、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并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
5、拟录用人员要保证提供的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赔偿由此给学院带来的经济损失,其一切后果自负。
十、纪律与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公开招聘,学院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
6、监督电话:0838-518200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纪委)
附件: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6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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