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违纪检讨书
尊敬的领导和同志们:
1月11日,我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为了维护民族尊严和社会治安,痛扁了三个酗酒闹事、辱骂中国人的日本杂碎,致使俩小子手骨骨折。起初,我以为那几个杂碎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我所做的只不过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的而已。然而,近几天在组织的教育和帮助下,我对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深刻地反省了自己,终于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作为一个受组织培养教育多年的人民警察,我在这次事件中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人民的重托,因而感到深深的懊悔。在此我非常认真地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出检讨。
在这次事件中,我的错误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发生了严重的偏差,没能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处理问题。
我在处理这一事件的过程中,只是出于维护社会治安的本职和维护一个中国人的尊严的朴素感情,路见不平拔刀助,该出手时就出手,并没有把自己的思想认识提高到打击日本右翼势力、推动中华民族觉醒、为死难同胞报仇伸冤的高度,也就是没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在教训那几个杂碎时,我并没有想到甲午海战的硝烟,没有想到旅顺口的万人坑,没有想到受尽凌辱的慰安妇,没有想到冰天雪地里的马路大,没有想到济南城的五三惨案,没有想到南京城的大屠杀,我甚至都没有想到小日本净进口我们的宝贵资源而卖给我们些洋垃圾,没有想到它抢夺我们的钓鱼岛,没有想到珠海的**,没有想到它整天地对我们虎视眈眈……在那个时刻,我除了不能容忍这几个倭贼敢在我们新中国的土地上抖奋,其他的我竟然没有去想,可见我的思想认识是多么的肤浅,以至于对待他们我心慈手软,姑息留情,犯了盲目仁慈的错误。殊不知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因而使这一事件的处理没能达到应有的效果,对此我深深地懊悔。
今后,我一定注重加强自己的理论学习和思想修养,进一步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坚持以"讲政治"的标准从严要求自己,不忘阶级仇,牢记民族恨,胸怀祖国大业,立志中华振兴,在每一个大事大非面前,向人民交出更好的答卷。
二、学法不精、执法不严,没能很好地完成任务。
作为执法者,我本应模范地践行"从严执法"的义务,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奋不顾身地制止违法犯罪、严厉地惩治践踏法律的行为,坚决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对于妨碍公务、暴力袭警的坏分子,我本来有权力对他们采取极端的措施,但由于我平时疏于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钻研,对有些法律条文掌握得还不够精,以至于在紧急情况下不能很自如地加以运用,心里把握不准,思想上有顾虑,放不开手脚,没有让那几个杂碎得到应有的、更严厉的惩罚,犯了执法不严的错误。此外,在教训他们时,我曾觉得作为外国人他们有可能不了解中国的法律,对他们有所恻隐,这也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现在想来,不管你是谁,触犯了法律都应该受到同样的惩处,你小日本要来中国撒野就得先把中国的规矩搞明白,否则你就得为你的无知埋单。在这件事情上,我为正义没能在我手里得到更充分的伸张、法律的尊严和公平没能在我这里得到完全的捍卫而感到深深的懊悔。
今后,我一定知耻后勇、悬梁刺股、发愤学习,努力做一个精通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敢于维护法律的执法者,模范地行使法律赋予一个公民、一个执法者的权利,保证下次再碰到这样的事情,绝不会仅仅让倭贼断两个手骨。这次算便宜他们了。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