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社会办医政策情况自查工作总结
市卫计委落实社会办医政策情况自查工作总结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办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我委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5]4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5]10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推动社会办医(国家联系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5]38号)文件精神,推进社会办医工作,现将有关自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多措并举,鼓励社会资本在我市举办医疗机构
一是新增医疗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在《**市2011-2015年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明确规定要给非公立医疗机构留有合理空间,在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二是放宽社会办医准入条件和社会办医服务领域,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和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都向社会资本开放;三是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窗口和**卫生网向社会公开公布举办医疗机构的审批程序、审批主体和审批时限;四是社会资本在我市申请举办医疗机构可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但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五是社会资本在我市申请举办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功能任务和医疗服务需求,合理设置诊疗科目;六是合理确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范围。为确保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范围与其具备的服务能力相适应,对社会资本在我市申请举办医疗机构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等执业范围进行审核,对符合申办条件、具备相应资质的,及时予以批准并发放相应许可。
截止到2015年,**地区登记注册非公立医疗机构2532个,占全市医疗机构总数的57.4%,其中民营医院医院184个,床位1.46万张;2015年全市非公立医疗机构门急诊总人次为1121.68万人次,占全市门急诊总人次的25.9%;出院总人数为27.82万人次,占全市出院人数的18.61%。
二、积极探索医疗和养老融合新模式
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重点发展医养结合的护理型养老机构。
1.积极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有关养老机构应为入住老人提供医疗服务精神,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如云南省社会福利院在福利院举办了云南省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开设床位50张;**市社会福利院也在福利院内举办了**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开设床位101张。
2.支持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延续性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探索建立一种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如在东川区第二人民医院原疗养院基础上成立的东川区老年病医院于2014年8月向东川区民政局申办公建民营东川区幸福家园老年公寓,并于2014年11月办理了民办非企业证书。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的基础上,还提供养老、康复、护理、临终关怀及生活照料等服务,切实解决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
三、开展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在总结评估2009年以来医师多点执业试点政策的基础上,2015年修订出台了《**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放宽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执业医师向基层医疗机构流动的职称限制,支持实施县乡一体化管理的医疗机构加强医师的合理调配使用,取消了符合条件的医师在医联体内多点执业的执业地点数量限制。医师多点执业的实施,打破了医疗机构对优质医师资源的垄断,弥补了医疗人才资源的分布缺陷,稳步推动优质医师资源纵向和横向流动的政策目标,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分享到更多的优质医师资源。截止2016年1月底,累计办理医师多点执业6508人次,其中:其中在职人员3854人次,占办理人数59.22%,退休人员2654人次,占办理人数40.78%。职称为副高以上人数为4132人次,占办理人数63.50%,主治医师2376人次,占办理人数36.50%。总体情况是在职高学历、高职称的医师办理比重逐步加大,高端卫生技术人才的辐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四、加强社会办医机构学科建设,提升其服务能力
为了规范社会办医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其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将往年市财政每年投入的300万元优秀民营医院奖励资金争取到用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机构学科建设,并制定了《2015年**市民营医院学科建设和能力提升项目工作方案》。2015年11月3日市卫生计生委组织评审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24家民营医院的24个学科建设和能力提升项目进行了集中评审,根据评审得分高低,确定了拟立项的20个项目名单,并于2015年11月5日至11日期间在**卫生网上对名单做了公示。目前,市级财政安排的3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已经全部拨付到位,我委将通过多种形式对项目进行管理和督导,各项目单位同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督查和审计,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落到实处、用在实处。
五、加强社会办医机构人才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
认真组织实施云南省民营医院人才培训项目,制定了《关于组织开展**市民营医院人次培养项目系列培训的通知》,培训分为急诊医学、药事管理、医院感染控制、护理管理、临床检验、病案管理、产科质量控制、口腔适宜技术八个专题,主要培训各专业的法律法规、临床技术规范、诊疗新技术及适宜技术运用等,共培训民营医院各类卫生技术人员700余人次。
六、落实社会办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政策
2015年,社会办医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报考人数为1248人,通过人数为627,通过率为50.24%;中级职称报考数为726,通过数为315,通过率为43.38%;高级职称参评人数为48,评审通过26人,通过率为54.16%。
七、开展对社会办医机构的监管
一是将社会办医机构纳入全市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在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等活动时,均要求社会办医机构积极参与;二是对社会办医机构的监管作到制度化、常态化,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三加大对社会办医机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违法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并依法进行查处,2015年共对93家社会办医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罚金5260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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