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自评自查情况总结(精选多篇)
目录
- 第一篇:依法行政自评自查情况总结
- 第二篇:镇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查自评情况的报告
- 第三篇:司法局2014年依法行政考核自查自评情况报告
- 第四篇:新源县司法局2014年依法行政考核自查自评情况报告
- 第五篇:2014年林业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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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篇:依法行政自评自查情况总结
依法行政自评自查情况总结
依法行政是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我局以加强依法行政为中心,以提高自身法制观念为突破点,认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思路,真正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现将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评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加大依法治水力度,强化水行政法制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搞好普法,妥善处理水事矛盾和纠纷,实现由人的管理向法制管理转变,由专业化管理向社会化管理转变,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水利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2、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新水法。我局每年都紧紧围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宣传主题,精心策划,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宣传新水法。由局和大队领导带头学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学习、宣传,使全体执法人员了解新水法的各项规定,并通过全面贯彻实施新水法,加强我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充分发挥水资源的优势,并开展"送法下乡"、水法律法规咨询等活动。通过多层次、多侧面的立体式宣传,进一步强化了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水法制意识,为全市水利工作的健康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3、加强对全县水利执法工作人员的水法规培训,真正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为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我局制定了专门培训计划。每年举办1期培训班,聘请法制办负责人、法院法官讲课,采取以案释法、专题讨论等形式,使水行政执法人员领会依法行政的精神实质,正确运用新水法开展工作,指导实践。
二、制定和完善主要依法行政工作措施
1、以加强取水许可和河道管理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取水许可监督是水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近年的水行政执法重点之一是强化取水许可监督工作,全县取水户保有量为:生活用水:35户,工业用水:6户,发电用水:5户,每年定期进行年审、换发证工作,按照审批取水量收取水资源费,今年收上水资源费38万元,完成了局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经济目标任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确需取水的,先期进行水资源论证,论证通过后再逐级上报审批。同时,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报经批准,全县实现了河道采砂许可审批制度,从2014年开始,我县陆续将浔江**段、**江六陈-大安段、六陈水库库区的河道采砂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规范了河道采砂的管理制度,2014年审批河道采许可证2本,严厉查处违法水事案例,遏制人为破坏河道的现象。
2、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审批入河排污口。排污口登记审批工作是控制和防止污染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2014年1月1日前设置的排污口进行登记,2014年1月1日以后设置入河排污口的要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才能审批我县两个"污垃"项目县污水处理厂、县垃圾填埋厂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已经通过了由市局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获得正式审批通过。
3、加强调查研究,做到依法审批,促进人水和谐,力求项目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2014年度审批的行政许可项目:河道采砂许可2本,取水许可39本(年审、换发证),落实目标责任制度,每一项审批项目都要深入现场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于合理、合法的审批项目,依据行政许可法及时予以办理,不送人情,不走关系,树立良好的为民形象。
三、落实依法行政措施,促进工作稳定开展
1.健全水资源统计年报和公报制度、项目开发水资源论证制度以及取水许可管理制度。水资源统计年报和公报全面及时地向社会各界报告,公正、如实的反映我县水资源储备和利用状况
2.是取水建设项目的开发先期进行水资源论证,对水耗过高、超出本地承载能力环保成本过高的项目的坚决否决、不准引进,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水资源储备;对全县各类用水单位的取用水资格和额度进行审核登记和管理。
3.建立文明窗口、提高办事效能。在依法行政前提下,继续以"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服务社会"为宗旨,在行政服务大厅的有关审批业务,如河道采砂、土、取用水登记、年审换发证等有关审批程序及表格填报样例进行公示,一次性告知,现场受理,现场办结,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严格办事时限,把公开承诺的的办结时间落实到每个服务环节。
4.规范执法文书,加强档案管理。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是执法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质量的必要条件,是执法成果的结晶和执法行为的真实记录。在执法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书档案分门别类,专人整理,档案柜存档保管和备查。
第二篇:镇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查自评情况的报告
镇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查自评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
2014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结合行政工作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建立法治政府为目标,彰显政府特色,加快行政法制进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政府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根据武政办电〔2014〕206号文件要求,我镇对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标准分13分,得分13分)
1、由于人事变动,重新调整完善仙湖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镇长吴秀红任组长,镇纪委书记覃建光任副组长。
2、法制机构健全,日常工作由镇党政办承担,保证有2名工作人员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并明确职责,提高要求。
3、制定了《仙湖镇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要点》,部署我镇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并及时向上报。
4、加强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和培训。一是加强阵地建设。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传媒和载体,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积极组织征订和学习法律知识教材和资料,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营造浓厚学法氛围;二是组织了普法专项大检查,对各村和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以此推动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还组织了机关、学校、驻镇单位313人参加了普法考试,合格率达到100%;三是组织人员赴北京考察学习,推动政府工作创新与跨越。
二、行政决策和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标准分 12 分,自评12分)
1、科学合理界定行政决策机制。围绕我镇的工作实际,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公开制度、集体论证制度、听取意见制度等,同时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的职责,送党政办审核,最终镇长办公会上通过,并由政府出台。同时,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依据清理工作,并将反馈情况上报县法制办。
2、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阳光政务,转变行政监管方式,按照“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施政方针,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以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为主线,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把政务公开同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实行审批公开,执法公开,收费公开,并将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并在仙湖政府网开设“网上服务”、“留言反馈”、“镇长信箱”等栏目,及时解答网民关于政府法制方面的疑问,不断推出便民举措,优化政务环境,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巩固和扩大阳光政务的工作成果。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完成情况(标准分 20 分,自评20分)
1、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确保政府抽象行政行为合法。镇党政办在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审核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了“政令统一、法制统一”的原则,严把了法律、政策关,并由我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即镇长签发后才能生效,做到了规范性文件出台必须先审核、再签发、后公布。
2、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调研、论证制度,扩大公众参与制度建设渠道,增强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合理性。
3、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到本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与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相抵触。我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无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无行政诉讼案件,无贪赃枉法案件,确实做到了“三无”。
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标准分 20 分,自评20分)
1、完善执法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首问负责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为规范行政行为提供有力保证。对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执法人员,严格责任追究,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每半年进行一次岗位履责情况总结检查,对由于主观原因造成重大工作失误、延误或明显不合适岗位工作要求的人或群众对其服务强烈不满,查明确有责任的,实行下岗培训(1-3个月)。
2、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法制监督台2个,做到了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工作标准、违法责任公开,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公开、有效。
五、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完成情况(标准分25分,自评25分)
1、坚持执法公开。公开执法依据,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执法权限,公开执法结果,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确保依法许可。贯彻《行政许可法》,做好政府行政许可,按程序及时办理,不收费。
3、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开展政府行政执法工作,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强化执法人员素质建设,提高执法质量,执法中主动出示执法证,说明检查事项及相关内容,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做到衣着整齐、用语规范、讲话文明、秉公执法,提高公信率,确保满意度。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群众评议,促进政府工作活动。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及行政执法监督 (标准分10分,自评10 分)
1、今年,我镇没有行政复议案件。
2、搞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于涉及我镇的行政案件,我镇司法所都认真组织证据、材料,主动积极参与应诉,维护了政府行政行为权威性、严肃性,保障了政府严格依法行政。今年共处理人民调解案件64起,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3、完善行政监督工作:一是完善行政监督体制。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审批等本镇热点事务,推行公开办事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建立了来信、来访登记制度,及时处理相关问题,自觉接受党委、人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二是利用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和仙湖政府网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三是就《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组织专项督促检查,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列入对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四是在办公地点设立意见箱,在仙湖政府网设立“留言反馈”栏目,推行领导监督、互相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制度。五是加强对政府网站及报纸信息工作的了解,对新闻媒体咨询或反映的问题,依法及时有效地做出处理。六是依法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并做到及时办结。 一年来,仙湖镇始终把依法行政、依法治体融入政府工作中去,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明显提高,效能建设得到加强,工作成效十分突出。但我镇深知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个系统而漫长的过程,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积极创新,强化效能,进一步加快政府法制化进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蓬勃的朝气、扎实的作风、创新的理念推动我政府事业新跨越。
标准分100分,自评分100分
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第三篇:司法局2014年依法行政考核自查自评情况报告
海口市司法局2014年依法行政考核自查自评情况报告
市依法行政考核小组办公室: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悉心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作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的提高,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按照《海口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规定,对干部进行法制培训,多次请来知名专家教授为干部举办法制讲座,不断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在全市开展了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共收到领导干部、公务员征文26篇;举办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3场,参加1300多人次;公务员学法宣讲(培训)41场,参加4000多人次;通过组织公务员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等形式,增强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所有在岗执法人员均参加市法制局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海南省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海口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海口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海口市司法局推行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试行)》等,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执法单位(部门)及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全面提高了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施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我局制定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执行了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海口市司法局行政首长问责试行办法》、《海口市司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海口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进一步完善了党组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我局能较好地落实党内监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干部选拔任用、经费管理、述职述廉、信访处理、谈话诫勉等制度。局领导班子能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都经过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以会议纪要等形式向全局通报,共印发局党组会议纪要10期,编发各类简报60多期;以
网络、上墙、会议等形式定时向群众公开人事、经费支出等政务事项;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层领导干部凡晋必考,提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全部做到竞争上岗;经费收支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等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在述职述廉方面,坚持主要领导在单位干部职工大会述职述廉,并与其他处级干部一起以书面的方式向上级述职述廉,科级以下干部在本部门本单位述职述廉。
三、排查防控廉政风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在全市开展的“排查防控廉政风险”活动中,我局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海口市司法局开展“排查防控廉政风险”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围绕违纪违法案件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管人管钱管物的内部管理职能来开展,使我局廉政风险点排查得准确、全面。在制定防控措施时,我局对照业务流程,从权力制约、有效监督等方面入手,紧紧抓住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具体、切实可行,同时,确定各风险点防控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主管领导,使防控责任层层落实,通过风险排查、分权制约、流程优化、制度控权、落实责任,我局建立健全了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局机关、市劳教所、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排查权力事项30项,找出廉政风险点60个,制定预防措施249条,绘制权力事项审批流程图30个,提高了行政效能,促进了廉洁从政。
同时,加强对基层单位廉政建设的检查指导。对市劳教所下发了劳教执法和生产经营管理有关规定,向市公证处下发了公证管理规定,对群众反映的一些苗头性问题,进行了及时的调查处理。
四、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及定期清理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海口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做到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报备。
在11月份开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由于先前我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主要依据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和《进一步加强律师监督和惩戒工作的意见》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被撤销或失效,故建议废止海府办[2014]144号文。
五、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情况。
按照职权,认真抓好行政许可有关工作。一是抓好实习期满律师的考核与执业申报以及实习律师的申报工作。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为41名取得司法考试资格证的人员办理了申请实习律师手续。二是认真做好年检注册工作。按照省厅有关年检注册文件要求,我们对律师、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者、基层法律事务所分别进行了年检注册。我们对38家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和326名执业律师进行了年检注册;对14家基层法律事务所和71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年检注册。我局在履行以上职责时没有被拆诉的情况。
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行政事业性收支两条线等制度。2014年,我们对高伟平律师进行行政处罚,做出停止执业6个月并没收违法所得10万元的行政处罚(2014年交款));2014年,对陈扬法律师进行行政处罚,做出停止执业12个月并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2014年交款)。所有罚没款由当事人直接上交市财政户
六、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一)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我局对公证、律师工作的日常管理由律师公证指导科负责,严格按照《律师法》、《公证法》、《海口市公证机构内部管理规定》等进行管理监督。认真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一是组织人员对律师事务所及主任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从队伍建设、律师事务所内部十项管理制度建设、综合实力、参加公益活动及回馈社会的情况等五方面进行。二是抓好公证工作考核。我们按省厅要求从公证执业活动情况、公证质量情况、组织建设情况、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情况、公证档案管理情况、公证收费和财务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全面提高法律服务效率。为简化法律服务流程,缩短审批审核时限,我局将律师执业申请审查,由原7个工作日缩为4个工作日;将设立律师事务所和分所审查,由原30个工作日缩为15个工作日;公证员执业申请审查,由原15个工作日缩为8个工作日;设立公证处审查,由原30个工作日缩为15个工作日;平均缩短时限达到50%。
(三)加强警务督察工作。8月份,在局机关和市劳教所分别设立了警务督察室,依法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包括配带警衔的非警人员)在执法执勤中履行职责、行使职
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局警务督察室成立以来,共开展现场督察6次,出动督察警力36人次,发现各类问题13件,现场纠正问题5件,提出督察建议8条。
(四)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重大疑难及典型案件请示汇报制度、案件指派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分析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责、联络员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各类工作台帐,完善了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援助案件投诉登记、工作研究部署登记、疑难案件讨论分析登记、法律援助志愿者名册、业务报表等分类汇总、建册建档等,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由于成绩突出,市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第三届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五)加强监外执行工作的指导监督。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市的监外执行管理工作,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及我局五个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监外执行管理工作进行了为期十五天的专项检查,我局还与市检察院监所检察处联合,针对在检查过程中查出的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并责令存在问题的司法所限期改正,取得较好成效。
七、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情况。
(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公开的内容主要是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公开的内容做到真实、准确、重要。二是规范公开时间。部门办事程序,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等做到长期公开;财务开支情况定期公开;重大工作,建筑工程招投标,干部任免,行政奖惩等敏感问题及时公开。三是规范公开形式。利用海口市司法行政网,将我局的办事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监督投诉电话,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有关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在网上发布,向社会公开。设置了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局机关政务公开栏,主要是公开干部选拔、任免、考核、奖惩、工资待遇调整、经费开支等情况。市劳教所所务公开栏主要向社会公开有关法律法规、执法依据、程序和条件和程序;劳教人员生活、医疗、教育等经费的收、支情况。法援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政务公开栏,主要是对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内容、条件、程序、期限、结果、纪律和监督办法等进行公开。
(二)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由法规处作为复议机构,负责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我局法规处人员编制4人,在岗4人,能有效开展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履行职责,遵循合法、公正、公开、
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今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应诉案件。
八、投诉受理情况。
2014年,我局共计受理投诉3宗,均予以调查并妥善处理。
第四篇:新源县司法局2014年依法行政考核自查自评情况报告
新源县司法局2014年依法行政考核
自查自评情况报告
县依法行政办公室: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悉心指导下,(本站向你推荐:Www.HAOWORD.COM)我局高度重视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作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的提高,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按照《新源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办法》规定,对局干部进行法制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所有在岗执法人员均参加县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学习,并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新源县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新源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新源县司法局推行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执法单位(部门)及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全面提高了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实施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我局制定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决执行了民
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新源县司法局行政首长问责试行办法》、《新源县司法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新源县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进一步完善了党组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我局能较好地落实党内监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干部选拔任用、经费管理、述职述廉、信访处理、谈话诫勉等制度。局领导班子能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都经过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以会议纪要等形式向全局通报,共印发局党组会议纪要10期,编发各类简报60多期;以网络、上墙、会议等形式定时向群众公开人事、经费支出等政务事项;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层领导干部凡晋必考,提拔任用的科级领导干部,全部做到竞争上岗;经费收支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等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在述职述廉方面,坚持主要领导在单位干部职工大会述职述廉,并与其他处级干部一起以书面的方式向上级述职述廉,科级以下干部在本部门本单位述职述廉。
三、排查防控廉政风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在全县开展的“权力公开运行”活动中,我局结合实际
制定印发了《权利公开透明运行方案》,重点围绕违纪违法案件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管人管钱管物的内部管理职能来开展,使我局廉政风险点排查得准确、全面。在制定防控措施时,我局对照业务流程,从权力制约、有效监督等方面入手,紧紧抓住容易发生廉政风险的环节,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使各项措施具体、切实可行,同时,确定各风险点防控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主管领导,使防控责任层层落实,通过风险排
查、分权制约、流程优化、制度控权、落实责任,我局建立健全了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提高了行政效能,促进了廉洁从政。
同四、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及定期清理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新源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
法》,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做到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报备。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
(一)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我局对公证、律师工作
的日常管理由律师公证指导科负责,严格按照《律师法》、《公证法》等进行管理监督。认真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一是组织人员对律师事务所及主任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从队伍建设、律师事务所内部十项管理制度建设、综合实力、参加公益活动及回馈社会的情况等五方面进行。二是抓好公证工作考核。我们按省厅要求从公证执业活动情况、公证质量情况、组织建设情况、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情况、公证档案管理情况、公证收费和财务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了重
大疑难及典型案件请示汇报制度、案件指派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分析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责、联络员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各类工作台帐,完善了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援助案件投诉登记、工作研究部署登记、疑难案件讨论分析登记、法律援助志愿者
名册、业务报表等分类汇总、建册建档等,促进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
七、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情况。
(一)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公
开的内容主要是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公开的内容做到真实、准确、重要。二是规范公开时间。部门办事程序,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等做到长期公开;财务开支情况定期公开;重大工作,建筑工程招投标,干部任免,行政奖惩等敏感问题及时公开。三是规范公开形式。利用新源县司法行政网,将我局的办事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监督投诉电话,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有关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交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设置了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局机关政务公开栏,主要是公开干部选拔、任免、考核、奖惩、工资待遇调整、经费开支等情况。县劳教所所务公开栏主要向社会公开有关法律法规、执法依据、程序和条件和程序;各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政务公开栏,主要是对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内容、条件、程序、期限、结果、纪律和监督办法等进行公开。
(二)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由法律援助中心作为复议机构,负责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我局法律援助中心人员编制2人,在岗2人(1人有律师资格证)能有效开展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履行职责,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
正确实施。今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应诉案件。
新源县司法局
2014年11月5日
第五篇:2014年林业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2014年林业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
2014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政府《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以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单位建设为抓
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制定计划,明确责任。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和下发了《市林业局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把今年全局要开展的工作和责任分工进行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为全年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健全机构,落实人员。为有效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办事机构,明确人员负责日常的具体事务工作,确保了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了确保工作需要,我局法制科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同时,又确定了具有行政复议资格的兼职人员3人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学习。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林业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内容作为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公务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教育的重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基本做到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80学时。各地还充分利用农闲时节、集中宣传活动等有利时机,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林农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爱好森林资源,并积极举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林业的氛围。
二是重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通过参加省林业厅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和市局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加强林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和水平。全年共培训林业专业技术人员140人。
三、规范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是执行科学决策的调研制度。我局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年初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发展目标确定了加强林业法治建设、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完善林业窗口建设、优化服务发展环境等重点课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相关科室、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二是完善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坚持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听证和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重要文件的立项论证、跟踪检查以及征询县区林业局、有关部门等意见的工作机制。凡重大事项、具体行政行为,均由具体行政科室和主管领导集体讨论提出初步意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共同研究,法制机构参与确定。
三是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均由法制机构参与研究把关,比如森林防火预案修订工作,较好的兼顾了工作实际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林业系统内部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法制机构在具体行政行为审核率达100﹪。
四、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义务。我局作为市级林业执法主体部门,一直把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义务作为全市林业法制工作的重点。在日常的林业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继续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林业执法程序。使林业执法的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为进一步推进林业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高林业执法水平,对我市林业系统的执法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同时也将我市的林业执法工作纳入到规范化工作程序当中,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管理。切实完善监督机制,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上级交办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严格追究,切实加强监督。从今年自查的情况看,无举报和投诉案件,办案质量和办案纪律执行的比较好。
三是制定和完善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及配套制度。为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全市林业系统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的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方案》(六政发201478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了《××市林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执行标准》和
市林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相关配套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实行备案审查,有力的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认真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为推进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强化林业执法监督,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高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和案卷制作水平。按照省林业厅、市法制办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林
业执法人员到舒城、霍山等县区对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为提高全市林业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案卷、暗访等形式,对全市林业部门的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执法人员更好地依法公正执法。2014年全局未发生一起执法犯法、越权执法等行政行为,也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我局一直把加强林业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作为常抓不懈的工作,警钟长鸣。从办案质量到执法行为,严格程序,严明纪律,没有出现行政不作为,违法乱作为的现象。
五、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林业信息网,把政务公开的任务要求、政策规定、措施办法以及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在更大的范围,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政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让群众自由选择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
三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是畅通行政救济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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