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总结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33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民生办[2013]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5个卫生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绩效办法的通知》(财社〔2013〕222号)等规定,市卫生局、财政局制定了《合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及《合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中新农合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政策落实及发挥效益,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个人缴费资金及其他来源的新农合资金进行中期考评,自评情况分三项,自评得分100分,详细考评如下。
一、合作医疗项目管理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具体制度建设情况,按照省办《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文件,及时制定了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
2、机构人员配置及经费保障情况
我县专门成立**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了监督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并成立了**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隶属县卫生局管理,专门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且每个乡镇下设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从乡镇现有人员编制中配备一至2名专职人员从事合作医疗工作,确保专人负责。
3、信息系统按照省统一标准建设,运行平稳,县里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了监管设施车辆,各定点医疗机构与信息系统实现了无缝对接,即时结报补偿款。
4、就诊IC卡以户为单位,全部发放到户191432户发放IC卡194721张。
5、一是通过传媒宣传报道,二是利用一封信、宣传画、乡村标语等多种形式,三是各乡镇设置了合作医疗服务窗口,向每一位咨询农民宣传、解释《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各项管理规定,认真解答参合农民提出的各种问题,让参合农民转变观念,积极支持合作医疗工作。
二、资金筹集到位
1、县级配套资金到位率
2013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县级应配套资金为974.2万元,实际到位县级配套资金974.3万元,配套资金到位率100%。
2、县级配套资金到位及时率
我县县级配套资金于2013年3月底之前到位,到位及时率为100%。
3、年度个人缴费到位情况
2013年,我县参合人口为649490人,应自筹个人缴费38969400元,实际个人缴费到位38969420元,年度个人缴费到位率100%。
4、医疗救助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2013年我县医疗救助参合人数49995人,参合资金应为 2999700元,实际到位医疗救助参合资金为2999700元,医疗救助配套资金与个人缴费资金同时缴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资金到位率100%;另外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助民政部门20%配套及时拨付到位,到位率为100%。
5、申报上级补助资金情况
我县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及时,不存在虚报地方补助资金的任何行为。
6、是否专户管理及专款专用
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无支出户,银行账户设置在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收支两条线,当年筹资款项由乡镇经办机构直接汇入财政专户,统筹基金支出全部由财政专户统一支付,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
7、为逐步探索参合居民重大疾病救治、支付方式改革及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有效途径,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试点的指导意见》(皖卫农〔2010〕50号)的要求,制定了《**县合作医疗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县级先行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的基础上,确定扩大将乳腺癌等 36组疾病按级别分类别列入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扩大试点范围。
8、会计核算情况
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账务处理规范,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银行按月对帐,账账相符,且风险基金按规定提取。
9、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现象
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资金不存在截留、挪用、套取、贪污、造假帐、假凭证、平衡预算和工作经费等任何行为。
10、新农合资金使用进度
到2013年12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金额为23548.02万元,资金使用率达106.6%。
三、项目效益绩效
1、参合群众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对我县的合作医疗补偿制度满意度较高。
2、我县信息系统实现了住院实时监审、参合查询、出院补偿等基本功能,省市县全部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即时结报。
3、住院受益率情况:我县住院受益率7.9%在全省平均值设定范围内。
4、住院补偿比:2013年度全年住院补偿比为57.7%。
5、县级医院住院可报费用占总费用比例为91.2%,大于85%。
6、2013年门诊受益率介于80-160%以内,我县补偿人次为1004555人,比率为154%。
7、2013年根据年度报表我县乡村门诊报销比例为51.9%。
8 、为规范我县慢性病的认定和报销流程制定了慢性病管理办法,成立了慢性病专家委员会。制定了《**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慢性病管理办法〉〈**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慢性病鉴定标准》的实施办法,2013年度慢性病补偿13404人次,补偿金额为815.47万元。
2014年度上半年**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项目
绩效评价自评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合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中新农合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政策落实及发挥效益,对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个人缴费资金及其他来源的新农合资金进行中期考评,自评情况分三项,自评得分100分,详细考评如下。
一、合作医疗项目管理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具体制度建设情况,按照省办《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文件,及时制定了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办法》。
2、机构人员配置及经费保障情况
我县专门成立**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了监督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并成立了**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隶属县卫生局管理,专门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且每个乡镇下设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从乡镇现有人员编制中配备一至2名专职人员从事合作医疗工作,确保专人负责。
3、信息系统按照省统一标准建设,运行平稳,县里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了监管设施车辆,各定点医疗机构与信息系统实现了无缝对接,即时结报补偿款。
4、我县于
5、根据问卷调查得分分析,我县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已普及到家家户户,群众对政策的了解程度较高。
二、资金筹集到位
1、县级配套资金到位率
2014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县级应配套资金为976.2万元,实际到位县级配套资金980万元,配套资金到位率100%。
2、县级配套资金到位及时率
我县县级配套资金于2014年3月底之前到位,到位及时率为100%。
3、年度个人缴费到位情况
2014年,我县参合人口为650850人,应自筹个人缴费45559500元,实际个人缴费到位45559500元,年度个人缴费到位率100%。
4、医疗救助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2014年我县医疗救助参合人数49168人,参合资金应为 3441760元,实际到位医疗救助参合资金为3441760元,医疗救助配套资金与个人缴费资金同时缴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专户,资金到位率100%;另外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助民政部门及时拨付到位,到位率为100%。
5、申报上级补助资金情况
我县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及时,不存在虚报地方补助资金的任何行为。
6、是否专户管理及专款专用
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无支出户,银行账户设置在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收支两条线,当年筹资款项由乡镇经办机构直接汇入财政专户,统筹基金支出全部由财政专户统一支付,资金实行封闭式管理。
7、为逐步探索参合居民重大疾病救治、支付方式改革及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有效途径我县,制定了《**县合作医疗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县级先行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的基础上,确定扩大将乳腺癌等 36组疾病通过提高病种比例的方式按级别分类别列入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
8、会计核算情况
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账务处理规范,经办机构与财政部门、银行按月对帐,账账相符,且风险基金按规定提取。
9、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现象
我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资金不存在截留、挪用、套取、贪污、造假帐、假凭证、平衡预算和工作经费等任何行为。
10、新农合资金使用进度
到2014年6月底,全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金额为133438.1万元,资金使用率达53%。
三、项目效益绩效
1、参合群众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对我县的合作医疗补偿制度满意度较高。
2、我县信息系统实现了住院实时监审、参合查询、出院补偿等基本功能,省市县全部定点医疗机构实施即时结报。
3、住院受益率情况:我县上半年住院受益率6%在全省平均值设定范围内。
4、住院补偿比:2014年度上半年住院补偿比为57.%。
5、县级医院住院可报费用占总费用比例为90.5%,大于85%。
6、2014年门诊受益率介于80-160%以内,我县上半年补偿人次为511717人,比率为51.57%。
7、2014年根据年度上半年报表我县乡村门诊报销比例为51.57%。
8 、为规范我县慢性病的认定和报销流程制定了慢性病管理办法,成立了慢性病专家委员会。制定了《**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慢性病管理办法〉〈**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慢性病鉴定标准》的实施办法,2014年上半年慢性病补偿11156人次,补偿金额为712.53万元。
2014年度**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
绩效评价自评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合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中大病保险进行中期考评,从制度建设、管理规范、信息资料三项考评,自评得分100分,详细考评如下。
一、 制度建设情况
我县制定了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制定了招标内容,进行
了招标管理,于6月份招标确定了中国人保财险为新农合大病保险承办机构,签订了合同明确了双方工作职责。
二、 管理规范
我县于7月份与中国人保财险为新农合大病保险承办机
构签订了合同明确了双方工作职责。确定筹资额15元/每人。目前中国人保财险为新农合大病保险经办人员办公地点设在新农合办公区域内,人员已经在岗,且信息系统已经开始结报。
三、 信息资料
我县已经向保险公司提供了参合信息,信息系统可以自
动结算大病保险,大病保险材料已经有保险公司报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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