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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课: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稿

来源: 2022-12-11 12:22

预防青少年犯罪讲座稿

各位同学大家好,非常荣幸来到这里和大家一起来上一堂法治课。今天我们法治课的主题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当今社会青少年犯罪时有发生,各种青少年犯罪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这些犯罪的青少年往往因为青春期的叛逆心理和对法律的无知致使他们犯下大错,最终追悔莫及!今天这堂法治课就是要消除你们对于法律的无知,让你们敬畏法律,远离犯罪!

一、课前互动:辨析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一)同学互动:请同学谈谈你认为什么样的行为是犯罪?犯罪了会怎么样?

(二)请同学们来判断一下下面这些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和犯罪?

1)两个同学被迫给三个高年级学生一人买一瓶汽水;

2)一个同学从班上另一名同学那儿抢来了一本漫画书,看完后装进了自己的书包;

3)三个高年级学生拦住一名低年级学生要钱,要到了五毛钱;

4)两个学生拿着水果刀威胁一名学生要钱,要到了五角钱。

()大家对于违反校纪校规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心里清楚吗?

学校的校纪校规内容大部分是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设定的,主要包括

(请五位同学参与互动,将卡片上的内容读出来)

1)携带管制刀具;

2)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3)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4)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普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不良行为的处理条款:

普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不良行为的处理条款。

所以违反校纪校规的后果不只是受到学校纪律处分那么简单。轻则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送到工读学校接受管教,重则拘留甚至坐牢。

普及三个基本法律点:

1)强拿硬要任何财物都会构成违法;(这里的强拿硬要任何财物可以被替换成上面我们提到的各种不良行为。所以套用概念后我们得到……

2)金额大或手段恶劣都可能构成犯罪;

3)年龄小,构成违法或犯罪可能会从宽处理。

 ()关于青少年犯罪从轻处理

“年龄小,犯罪可能会从宽处理”这句话的几层意思:

首先请同学就这句话谈谈你们的理解。

概念普及:

① 青少年虽然年龄小,做坏事犯了罪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我们看到在很多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中,犯罪的青少年往往会受到社会上成年人的诱骗,那些成年人告诉他们,未成年人犯罪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只会被公安机关教育一下就送回家里,这种说法其实是大错特错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年满十六周岁就需要对任何犯罪行为承担责任。而年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对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强奸、贩毒、爆炸、放火、投毒的犯罪行为也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② 在处罚上,未成年人犯罪可以比照成年人从轻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案例分析:

案例一17岁的小朱是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的学生,入学一年多,她就已经成为学校的大姐大。她和另外四名要好的同学组成小团体,在学校横行霸道。这天,大姐大接完家里一个电话后,心情就变得非常差。她很想打人。这时她正碰到两名女同学笑的花枝招展的从她身边走过。她们脸上的笑容刺痛了她。她立马回到宿舍吆喝了自己的小团体成员过来。五个人将那两名女同学逼到了角落里。小朱正憋了一肚子气没处撒。这会她把气全撒在这两名女同学身上了。她开始扯着嗓子辱骂这两名女同学,期间骂了非常多难听的话。两名女同学见她们的阵势,吓得一个劲的哆嗦,不住的求饶。两个人哭得梨花带雨的。小朱并没有解气。她开始边骂边打。团体成员也参与进来。五个人的拳头像雨点般落在两名女同学身上。她们打了足足有十分钟才停手。这时,小朱看到其中一名女同学抬起头,眼睛直勾勾地看着自己。那眼神,感觉是要把自己吃了。就是这眼神惹怒了小朱。小朱连忙叫身边的伙伴按住这名女同学,自己动手强行把女同学的衣服脱光了。接下来,更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小朱慢慢地站起身来,掏出了手机,把一切都拍摄了视频。并当场把视频发送到自己的几个微信群。至此,欺凌他人的快感让小朱心中的阴霾一扫而光。于是她招呼伙伴离开。小朱自己是快活了。可她不知道的是:这两名被殴打、辱骂的同学开始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那名被脱光衣服的女同学甚至出现了精神抑郁症,无法正常生活和学习。两名被打的女同学伤情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1、请同学们运用我们刚刚普及的法律概念来说说小朱的行为是不是犯罪?

互动:请同学回答!

总结:殴打、辱骂他人都是违法的,情节恶劣就构成犯罪。案例中情节恶劣的体现:

(1)小朱无故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二人轻微伤。

(2)辱骂他人情节恶劣、不仅有言语侮辱、还采用脱衣服的方式侮辱他人。

(3)小朱的行为造成严重影响两名女同学正常生活的后果。

(4)小朱将殴打、辱骂视频发到微信群进行传播破坏了社会秩序。

本案中,两名被打的女同学伤情经鉴定构成轻微伤。最终小朱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她的四名伙伴因犯寻衅滋事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我国《刑法》293条规定的一个罪名。下面四种行为都构成寻衅滋事罪()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本案中小朱的行为就属于第一种行为和第二种行为的结合。

案例二:

16岁的李成,是学校里有名的大哥,经常欺负低年级的同学,甚至还抢他们的钱。这天李成在网吧里玩了个通宵,又困又饿。心里盘算着上哪儿去弄点钱,继续回来战斗。这时他碰到了自己的朋友小龙和小黄。一问这两人身上也没钱。于是李成提议,去网吧对面的中学里低年级的同学要些钱来上网。三个人翻墙进入学校里后,李成在学校操场转悠了一圈,看到了一个低年级男孩。立刻叫住了这个男孩,凶巴巴地说:“去,把你们班男生都叫来”。很快,男孩从自己班里叫来了五个男孩。李成示意他们到旁边的破房子里去,然后让小黄在外面把风,自己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棍交给小龙一起跟了进去。看到小龙和李成拿着木棍走进来,六个男生吓得靠着墙边站成了一排。他们不知道,这几个大男孩到底要做什么。小龙先走上前去,对着六个男生说:“把你们的钱都拿出来。”一名男生回答说:“我没钱”。小龙气得上前就给了这个男生一记耳光。然而几分钟过去了,小龙还是没要到一分钱。坐在地上玩手机的李成见小龙没要到一分钱,他开始不耐烦了。他起身径直走向小龙,一把夺过小龙手中的木棍,朝门口的那个男生走了过去。小男孩吓坏了,立刻弱弱地说,我没钱,等我回家跟我妈要了再给你,行不行。李成没等他把话说完,抄起木棍就往他身上打。边打还边说:“让你跟你妈要,让你跟你妈要,就你有妈是不是。”李成这突如其来的怒火把周围人都吓坏了,他打了足足有十几分钟才停手。这中间小龙也帮忙动了手。其他几个男孩看到这种情形,早就吓得掏出了身上所有的钱。李成把他们的钱归拢在一起,数了数,一共是三十三块钱。足够他们在网吧玩一天了。三人拿了钱扬长而去。在网吧玩到半夜。第二天一大早,李成就又去了网吧,接着打起了昨天的网络游戏。沉侵在网络游戏中的李成,没想到警察确找上门来,将他带到派出所了解情况。在去派出所的路上,李成倒一点没有紧张。他觉得警察还会向以前一样放他回来的,只要他把乖乖把钱交出来。况且这次自己才要了三十三块钱。肯定没事的。李成经常向低年级同学要钱,如果人家家长找来,每次都是还钱了事。一般没有人过多的追究。不过这一次李成没有那么幸运了。那个被打的男孩晚上回家后一直在做噩梦,大哭大叫。男孩的家长第二天就报了警。李成怎么也没想到这件事会惊动警方,他更不会想到,自己竟然会为此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场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的,不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取得财物价值的大小。都构成抢劫犯罪。最终李成和小龙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而小黄由于没有实施暴力也没有直接参与抢劫而且他还不满十四周岁所以不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点梳理:

1、只抢了三十三块钱,为什么就是抢劫罪?(请同学参与回答)

回到开头讲的那三句话:(1)强拿硬要任何财物都会构成违法;(2)金额大或手段恶劣都可能构成犯罪;(3)年龄小,构成违法或犯罪可能会从宽处理。这里的李成强拿硬要的行为虽然涉及的金额不大,但是手段恶劣。他当场使用暴力,用木棍打了其中一名男同学足足十几分钟。同学们试想下,当你们遇到这样的暴力行为时是什么感受?会不会感到自己的生命甚至都受到了威胁?如果这样的行为还不需要受到惩罚,那就是放纵恶行,那么同学们的生活哪里还有安全可言?

2、小黄为什么不需要承担责任?他的行为构成了犯罪吗?

回到开头我们介绍的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我们国家法律规定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十四周岁以上。案例中的小黄因为没有满十四周岁,所以他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虽然他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他的行为实际上也是构成犯罪的,他、李成、小龙三人构成了共同犯罪。只是他只起到了辅助作用。请大家记住小黄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原因就是他没有满十四周岁,不代表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他当时已经满了十四周岁,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在这里我反复强调小黄的行为是犯罪行为,是想要告诫同学们。不要认为只是帮忙把风或者帮忙传话就不是犯罪行为。虽然你起到了把风和传话的作用,没有直接参与犯罪,但是无论你的同伴在你把风或传话时实施了什么样的犯罪行为,你都要为他们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

3、小黄是不是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指出: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

本案中小黄其行为已构成犯罪,只是还不到年龄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他不需要进监狱。但是可以对他采取的措施包括将欺凌行为记入档案,影响其一生,必要时还可以把他转入专门的学校就读。这里的专门学校就是指工读学校,是专门为了管教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中小学生而设立的学校。

4、遭遇校园欺凌,我们应该怎们做?

案例中的李成也曾是被欺凌的那个。早在上初中的时候,他就被大龄男生抢过钱。李成还清楚的记得自己第一次被抢钱的经历。当时他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对方就让他们回家找家长要钱,还威胁他们不许告诉家长,否则就要打他们。李成吓坏了,回家以后跟爷爷说自己要交班费。爷爷给了他五块钱。之后他又用相同的方式,一次次地从家里骗钱交给对方。爷爷奶奶一次都没有发现。李成本以为只要自己不断给对方欠,就可以保自己平安无事。但是他没有想到,对方的胃口越来越大,要的钱越来越多。有一次自己实在拿不出钱来了,对方竟然打了他两记耳光。这让内向的李成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他决定要换一种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大家知道他选择的什么方式吗?那就是加入他们,和他们一起要钱。最开始他还是有些害怕的,只是负责传话和恐吓。但是后来他越抢越上瘾,逐渐享受着从中获得的安全感和扭曲的尊严。再后来,他成了学校有名的大哥。开始过起了浑浑噩噩的生活。直到他因为抢劫了三十三元钱被判有期徒刑。

互动时间:

1、同学在听完李成的经历后,有什么样的感想?

2、你觉得当他最初遭受欺凌时他应该怎么做来解决问题?

分享我的感受:

1、孩子们,希望你们爱自己,不管别人怎么对待你。爱自己,保护自己。也希望你们努力去爱别人,爱身边每一个人,不要去伤害别人。因为那也是你们爱自己的方式之一。

2、当你们遭遇校园欺凌的时候,一定要寻求他人的保护。要记住,你身边的老师、家长、学校领导、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整个社会,都有义务要保护你。

3、具体做法:

1. 保持镇定。

2.求救,上学和放学路上要尽量结伴而行,避免单独一人行走。

3.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如遇危险情况一定要以自身安全为先,尽可能拖延或者先满足其要求,事后再向老师或家长报告。

4. 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同学之间保持良好互动关系,不要因为小事而产生怨恨。如遇矛盾,可寻求家长或老师的帮助。

5. 及时报告。不管遭遇怎样的恐吓,一定要及时向老师或者家长报告。

6.拨打“12345”法律援助热线等咨询,有些学生担心被威胁,不敢向老师、家长报告,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向有关机构咨询和反映,寻求法律途径获得救济。

 

案例三:

16岁的小鹏从小表现出在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上的天赋。很多人都叫他电脑高手。可他自己却并不满意。他觉得身边人都不了解自己在研究什么。小鹏一直都想当黑客,他要攻破各种互联网的防护。他认为运用自己学到的技术去攻破各种平台的防护,特别有面子,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认可。他在网上找到很多小伙伴,活跃在各种互联网技术论坛和聊天群里。在他加入的众多聊天群里,他最喜欢上的是一个叫“超凡黑客”的聊天群。这个群里成员只有十来个,群里除小鹏外都是在校大学生。大家每天晚上在群里探讨各种网络漏洞的技术破解。有一天,群里一个叫小西的成员突然在群里发了一条语音,说自己在另一个群聊里学到了一种可以利用某个金融服务软件的手机客户端漏洞无限刷钱的方法。群里的成员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刻炸开了锅,开始热烈的讨论起来。此时正在群里的小鹏也是兴奋不已。但是当他向小西提出分享这个方法时却遭到了小西的拒绝。事后他更知道了自己是唯一被小西拒绝的人。原来小西和其他成员认为小鹏年纪太小不懂得把握边界,另一方面是担心小鹏会泄密。小鹏被拒绝后觉得自尊心受到非常大的打击。他急于向大家证明,自己虽然年纪小,但是技术好,能钻研。于是他另辟蹊径,到各大技术论坛上求助,学到更多技术。一天,他私信小西,再次要求小西分享刷钱方法。小西架不住小鹏的软磨硬泡,终于将刷钱方法告诉了小鹏。小鹏听后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立刻开始实施。他利用小西分享的破解某金融服务平台手机端漏洞的方法,结合自己的技术,半个小时时间就从该平台刷出了一万五千元。这么容易就赚到了一万五千元。此时小鹏心理也有一些忐忑。这钱来的感觉像是偷的,偷钱肯定是不对的。但是他转念一想,我这是在网上,利用自己的技术赚钱的,这应该没事吧。小鹏这样安慰着自己,隔一会就去账户上查看以下自己的战利品,很快不安的心情就被他抛诸脑后。小鹏开始为自己的技术感到骄傲,甚至有点飘飘然。没过几天,曾经给他分享支付平台僵尸账号的伙伴小戴在QQ上给小鹏发来一条消息。小戴说;“你怎么还没有用我给你的账号把你刷出来的钱提现啊?要不咱们合作,你来负责刷钱,我来负责提现,咱么三七分怎么样?”小鹏犹豫地说:“我觉得这钱来得好像不正道”还没等小鹏把话说完,小戴就说道:“你就是个小屁孩,连这么点事都不敢做,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们是利用自己的技术赚来的钱,这是凭本事赚钱。”小鹏最终答应了小戴。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小鹏竟然不知不觉地刷了四十一万余元到了自己的账户上。其实小鹏自己都没有关心过自己到底刷了多少钱,他也从没想过要用这笔钱做什么。201610月的一天,民警来到了小鹏所在学校找到了小鹏。最后,小鹏因为秘密窃取某金融服务公司巨额财产被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1、偷东西犯法,在网络上偷东西就没事吗?

在网络生活中,很多情况下大家都是以一种匿名的身份在参与网络中的一切。就是因为这种匿名现象,使得人们在网络生活里变得更大胆甚至更猖狂。小鹏就是这样,他作为一名黑客,没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是谁,于是他才变得大胆起来。再一点,网络是个虚拟的世界,很多人认为在虚拟世界里什么事都可以做。然而,网络发展到今天。网络世界已经成为现实世界的组成部分,网络空间是我们社会空间的一部分,网络虚拟财产比如游戏币、游戏装备等也都是现实世界中财产的一部分,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2、未成年人网络犯罪三大类型

1)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修改信息

2)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盗窃犯罪

3)受网络不良因素的影响,实施犯罪(比如网络色情网络暴力——强奸犯罪、抢劫、杀人等)

3、中学生该如何正确对待网络世界?

如今网络世界非常发达,各种信息层出不穷。网络世界浩瀚的信息极大的满足了青少年的好奇心。然而网络世界虽然美好,却也处处布满暗礁。青少年社会经验浅薄、认知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弱。最容易受到网络不良因素的影响,误入歧途。提出几点建议:

(1)自觉屏蔽不良信息,为自己营造绿色网络空间(网络世界中充满暴力、色情、欺诈等不良信息,很多都是未成年人不宜了解的。因为网络的存在,很多成年人世界的秘密过早的被未成年人了解。未成年人因为心智不成熟,没有学会把控自己,往往会因此而误入歧途);

(2)根据需要,适度上网(自觉限制上网时间);

(3)主动与老师家长沟通,在网络生活中遇到疑问要及时求助。(就像案例中的小鹏,当他第一次用自己的技术刷出一万五千元时,他内心非常忐忑,认为这钱来得不对,是偷来的。此时他的内心应该是充满疑问的,他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犯法甚至是犯罪。在他疑虑的时候,如果他能及时向老师家长寻求答案,获得老师家长的引导,最终也不至于酿成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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