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刑事技术信息化建设现状及思考
刑事技术信息化建设现状及思考
2010年以来,全国公安系统开展以构建“大情报”体系为龙头的信息化建设,这对公安机关的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快速的实现工作模式转型,将压力转化为工作动力,将挑战转化为发展机遇,在信息化警务起跑点上探索一条公安机关跨越式发展的全新道路,做为公安信息化工作的核心的刑事技术信息化建设更是面临严峻的考验。
一、刑事技术信息化建设现状
刑事技术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取得突破性进展,信息化政策与管理逐步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警信息处理与应用能力明显增强。更为重要的是,信息化建设成果已深刻影响并持续渗透到公安工作与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在公安机关的领导方式和决策指挥模式上,在传统的打击和防范手段上,在基础工作和执法活动的内容和方法上,在服务群众和管理社会的方式上,在广大民警的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和工作方法上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初步构建了具有信息化本质特征的警务运行模式。
形成了警务综合应用平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技防网络系统、标准化信息采集系统、刑事技术系统等较为完整的信息系统。
虽然刑事技术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对信息化认识滞后于信息化进程的内在要求,信息化理念与实践还不够成熟;信息化建设滞后于实战需求,没有形成统一的信息化基础架构,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有待进一步加强,系统服务实战功能仍显不足;信息应用不充分,信息综合分析研判和深度应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化人才缺乏,在核心系统建设上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信息化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制约刑事技术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问题
一是工作理念存在局限。当前,公安机关没有一套规划性的工作理念指引切合实际的信息化工作开展,在信息化建设、应用、管理工作上不知如何下手或者停留在按部就班的基础性设备需求层面,无法以更广阔的视野,更长远的角度,开展系统性、科学性的信息化工作。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单纯的信息化意识培养,已不再适应当前信息化发展的需求,及时转换思维方式,将口头空谈的信息化意识落到实实在在的具体如何开展信息化工作上来,树立起全警正确的工作理念、建立起全局具体的工作措施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三、对刑事技术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二)面临的基本形势
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给公安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因素明显增多,维护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呈现出许多新变化、新特点,境内因素与境外因素相互影响的关联性更加明显,传统安全因素与非安全因素相互交织的复杂性更加明显,“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相互作用的互动性更加明显。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给公安机关如何解决自身存在的不适应,如何运用信息化理念与技术改进警务模式,向信息化要警力、要战斗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信息化服务实战的内涵已经融入到基层基础工作。公安部提出的“三基”工程建设,把警务信息化建设作为基层基础建设的“龙头”,提出了“信息指导破案、信息指导防范、信息指导工作”的警务信息化应用工作理念,为警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谱写了新的篇章。
三、主要任务
重点实施集通信、指挥、防控和情报于一体的新颖信息指挥中心工程建设,加大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分局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理顺信息化应用工作机制。使信息化成为引领分局公安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
刑事技术信息化工作中,全警在掌握应用技能基础上,磨练创新应用理念,多思考、多尝试,总结出多类信息化应用工作法,利用有限的信息化系统功能和信息资源迸发出无穷的综合性效益。
刑事技术信息化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关系未来命运走向的中心工作,今后一个时期的转型发展必须坚持用“规划等于需求、应用优于建设、收益大于投入”的标准来衡量信息化工作的成功与否,围绕业务需求、考核奖惩、人员经费、运维应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在分析论证、捆绑建立、施行落实、更新完善等配套环节上下大力气,确保各项措施能紧随信息化推进,成为信息化工作平衡性发展的“黏合剂”,形成刑事技术信息化“多头并进、互促互补、融通共用”的新局面。
2010年以来,全国公安系统开展以构建“大情报”体系为龙头的信息化建设,这对公安机关的信息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快速的实现工作模式转型,将压力转化为工作动力,将挑战转化为发展机遇,在信息化警务起跑点上探索一条公安机关跨越式发展的全新道路,做为公安信息化工作的核心的刑事技术信息化建设更是面临严峻的考验。
一、刑事技术信息化建设现状
刑事技术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信息资源开发整合取得突破性进展,信息化政策与管理逐步加强,信息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警信息处理与应用能力明显增强。更为重要的是,信息化建设成果已深刻影响并持续渗透到公安工作与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在公安机关的领导方式和决策指挥模式上,在传统的打击和防范手段上,在基础工作和执法活动的内容和方法上,在服务群众和管理社会的方式上,在广大民警的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和工作方法上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初步构建了具有信息化本质特征的警务运行模式。
形成了警务综合应用平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技防网络系统、标准化信息采集系统、刑事技术系统等较为完整的信息系统。
虽然刑事技术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对信息化认识滞后于信息化进程的内在要求,信息化理念与实践还不够成熟;信息化建设滞后于实战需求,没有形成统一的信息化基础架构,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有待进一步加强,系统服务实战功能仍显不足;信息应用不充分,信息综合分析研判和深度应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化人才缺乏,在核心系统建设上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信息化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制约刑事技术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问题
一是工作理念存在局限。当前,公安机关没有一套规划性的工作理念指引切合实际的信息化工作开展,在信息化建设、应用、管理工作上不知如何下手或者停留在按部就班的基础性设备需求层面,无法以更广阔的视野,更长远的角度,开展系统性、科学性的信息化工作。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单纯的信息化意识培养,已不再适应当前信息化发展的需求,及时转换思维方式,将口头空谈的信息化意识落到实实在在的具体如何开展信息化工作上来,树立起全警正确的工作理念、建立起全局具体的工作措施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三、对刑事技术信息化建设的思考
(二)面临的基本形势
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给公安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因素明显增多,维护稳定工作面临的形势呈现出许多新变化、新特点,境内因素与境外因素相互影响的关联性更加明显,传统安全因素与非安全因素相互交织的复杂性更加明显,“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相互作用的互动性更加明显。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给公安机关如何解决自身存在的不适应,如何运用信息化理念与技术改进警务模式,向信息化要警力、要战斗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信息化服务实战的内涵已经融入到基层基础工作。公安部提出的“三基”工程建设,把警务信息化建设作为基层基础建设的“龙头”,提出了“信息指导破案、信息指导防范、信息指导工作”的警务信息化应用工作理念,为警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谱写了新的篇章。
三、主要任务
重点实施集通信、指挥、防控和情报于一体的新颖信息指挥中心工程建设,加大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分局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理顺信息化应用工作机制。使信息化成为引领分局公安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
刑事技术信息化工作中,全警在掌握应用技能基础上,磨练创新应用理念,多思考、多尝试,总结出多类信息化应用工作法,利用有限的信息化系统功能和信息资源迸发出无穷的综合性效益。
刑事技术信息化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关系未来命运走向的中心工作,今后一个时期的转型发展必须坚持用“规划等于需求、应用优于建设、收益大于投入”的标准来衡量信息化工作的成功与否,围绕业务需求、考核奖惩、人员经费、运维应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在分析论证、捆绑建立、施行落实、更新完善等配套环节上下大力气,确保各项措施能紧随信息化推进,成为信息化工作平衡性发展的“黏合剂”,形成刑事技术信息化“多头并进、互促互补、融通共用”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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