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党建工作路径的构建
抓党建促审判
——泗阳县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路径的构建
一、泗阳法院党建工作现状
泗阳法院在编干警117名,其中党员干警92名,7个党支部。
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投身“更加主动服务大局、更加科学提升质效、更加有效化解矛盾、更加严格管理队伍”“四个更加”为主线,围绕法院的审判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使我院的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先后获得了“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先进单位、市“文明单位”,被宿迁市委确立为“全市重大先进典型”,被省政法委表彰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被省高院四次评为“优秀法院”,一次荣记“集体一等功”,2012年被省高院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刘向远同志获得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崔亮同志为全县“组织满意”党员先锋。
随着环境的变化,形式的发展,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党建工作“源动力”作用,促进各项审判工作向前发展,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正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思想动力,成为摆在我院党组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泗阳法院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泗阳法院党建工作
1、党建组织力量不足、党务专业化程度偏低。我院的党务无专门编制,党务和行政兼职。党支部书记也是法律业务型干部兼职,党建工作由政工人员兼职完成,影响了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加之政工工作琐碎庞杂、千头万絮,很难找出时间来研究党建,所以面对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办法不多,创新意识还不够,党建工作基本处于被动状态。
2、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法院是审判机关,在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少数干警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存在重审判业务、轻政治工作的倾向,对政治学习、政治活动、组织的管理教育等认识不到位,热情不高。
3、围绕审判抓党建的力度不够。近几年来,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只是做一些间接性、辅助性工作。在如何使党建工作真正为审判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思想动力,营造细水长流的和谐氛围,以及如何在审判工作中提升人民法院与老百姓的亲和力,提高审判效率,更多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一个司法和谐环境的长效机制,还缺乏实质性的研究和探索。
(二)原因分析
1、新旧体制的交替,新旧思想的碰撞导致人们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人际关系深刻变化,权力至上、金钱至上、物质至上等社会不良风气冲淡了党员干警的政治热情。
2、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无法调配更多的力量去专职做党建工作。基层法院机构设置上只有政治处,而没有党组、党支部专职办公室,凡是涉及到党的工作性质,可以说没有专门机构,从业务上均为兼职性的。
3、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干警患得患失,对“务虚”与务实的相对关系缺乏正确理解。有时担心党建工作做少了,滞后了;有时又担心把党建工作做过分了。特别是有些从事党建工作的人员表现在思想上的冷热病和畏难情绪,导致了党建工作时紧时松。
三、新形势下我院党建工作路径的构建——抓党建促审判
(一)强化领导班子司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面对当前新的审判工作形势和任务,我院党组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奋进意识,注重加强自身思想、业务建设,不断提升司法管理和决策水平。将建设学习型党组作为提升司法水平,落实中央和最高院关于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首要内容,大力推进“五个一工程”。一是每人撰写一篇调研报告。针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具有典型性、广泛性、争议性的问题,如特殊群体犯罪、民间非法融资等现象,6名党组成员通过深入调研,分别完成了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并全部发布到网上,供干警交流与学习。二是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专题学习。即使工作再繁忙,我院党组也要利用晚上或节假日、休息日集中学习,确保每月一次的专题学习,保持思想政治和理论业务学习的连贯性。三是每人举办一次业务讲座。党组成员结合自己负责或分管的领域,针对工作业务方面的课题,自选课题,向相关条线部门干警作一次业务讲座,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四是每人承办疑难案件。党组成员不仅是“指挥员”,关键时刻更要当好“战斗员”。在2011年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年活动中,重点疑难信访案件由党组成员包案化解,在实践中进一步提升能力。五是严守一条廉政防线。在领导班子建设中,从强化制度入手,狠抓廉政建设,使院领导班子始终以清正廉洁形象赢得干警信任和支持。日常工作中,党组能够自觉执行有关党风廉政规定,摆正位置,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以集体利益为重,自觉将自己的言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二)紧密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我院党组在落实上级党委和法院工作部署中,科学制定工作目标,狠抓工作落实,较为圆满的完成了工作任务。一是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的发展。201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428件,同比下降10.58%。我院采取合理调配审判资源,推进繁简分流,强化审判管理等手段,同时建立全院“立、审、执联动机制”。去年结案7427件,结收案比达99.99%,案件发改率仅为0.24%。案件质量指标在全市法院位居前列。全院审判人员平均结案137.54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37.95天,同比减少了10.01天,工作能力持续提升。坚持将服务大局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为全县社会经济的发展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按照“平安泗阳”、“法治泗阳”创建工作的要求,强化刑事审判工作力度,依法惩治危害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活动,积极开展相关专项审判工作,到来安、高渡等社区乡镇开展巡回审判和公开宣判,推动“平安校园”、“平安乡镇”建设,取得良好效果。民商事审判立足化解纠纷、保护权益、加强疏导教育,钝化社会矛盾,努力协调衡平各种利益关系,有效发挥民事审判作为经济社会关系“调节器”和矛盾纠纷“减压阀”的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了一大批民事案件。执行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力度,化解执行难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二是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入推进。利用人民法庭的地域优势,广泛开展与辖区乡镇的和谐共建活动,逐步形成具有自身特色“三纵三横”和谐共建模式,将“庭、镇、村”与“庭、所、队”的功能紧密结合,有效地提高了辖区矛盾纠纷化解的效果。三是司法为民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关怀力度,改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加大对群众的引导、指导,帮助群众妥善办理相关来诉来访事项。在立案工作中切实关注弱势群众,落实司法救助,让有冤屈、但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继续对困难群众实行诉讼费减缓免措施,有效降低了群众诉讼“门槛”,2011年共为群众减缓免诉讼费近10万元。继续完善执行救助金制度,向陷入困境的群众提供经济帮助,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有20多名执行案件当事人获得了救助。
(三)全面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我院党组坚持以人为本的队伍建设目标,狠抓队伍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建设,提升队伍整体司法能力。一是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提高队伍素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积极为干警学习培训创造条件,在全院举办书记员岗位大练兵活动,鼓励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三是全面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廉洁司法。健全督查工作机构,提高督查工作的力度和密度,去年共编发《督查通报》20期。坚持党风廉政工作常抓不懈,组织干警到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主动为外部监督提供条件,从社会各界邀请10名群众担任法院“廉政执法监督员”,扩大监督工作覆盖面。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评议案件庭审,并向人大代表赠阅“审判工作白皮书”,受到了人大代表的肯定。进一步规范诉讼代理,制定《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公民诉讼代理行为的通知》。我院干警队伍已连续6年保持严重违纪“零纪录”。
(四)用先进文化引领党建促队建,着力推进新时期法院文化建设
法院文化是一种新型的法院管理理念,法院管理的最高境界是文化管理,法院文化建设已成为法院发展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丰富和拓展法院文化的内涵建设,对加强法院的管理,提高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重化于教。发挥有形文化载体潜移默化熏陶作用,以廉政文化长廊、法律名言、法律格言等形式,在院内营造浓厚的法律文化氛围。二是内化于心。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人民法院为人民”、“发扬杨树精神 弘扬落实文化”等主题实践活动,使干警的责任意识、为民意识、担当意识入心入脑;通过网上“文化沙龙”,开设多期“睿法讲坛”和“法官课堂”,邀请法律学者、专家法官来院授课交流,推动全院学习热潮。全院政治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教育更多是通过互动讨论、征文演讲等形式开展,提升思想工作的感染力,增强文化育人的效果。三是外化于行。常态化的巡回审判、走访办案,在让群众零距离了解司法、接近司法的同时,也让干警在服务群众中体会社会主义司法的内涵。“五四”青年节开展老法官与年轻法官“面对面、讲传统”座谈会。八一建军节举办“回忆峥嵘岁月,永葆朴实作风”复转军人座谈会,使文化层面的引导体现在日常思想工作中。重视对年青干警的培养,围绕吃苦精神培养和群众工作能力提高,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比如新进院的年青干警必须在信访接待、基层法庭岗位适岗锻炼,切实锤炼作风和能力。
——泗阳县人民法院的党建工作路径的构建
一、泗阳法院党建工作现状
泗阳法院在编干警117名,其中党员干警92名,7个党支部。
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不断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投身“更加主动服务大局、更加科学提升质效、更加有效化解矛盾、更加严格管理队伍”“四个更加”为主线,围绕法院的审判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使我院的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先后获得了“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先进单位、市“文明单位”,被宿迁市委确立为“全市重大先进典型”,被省政法委表彰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被省高院四次评为“优秀法院”,一次荣记“集体一等功”,2012年被省高院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刘向远同志获得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崔亮同志为全县“组织满意”党员先锋。
随着环境的变化,形式的发展,如何更加有效地发挥党建工作“源动力”作用,促进各项审判工作向前发展,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正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思想动力,成为摆在我院党组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泗阳法院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泗阳法院党建工作
1、党建组织力量不足、党务专业化程度偏低。我院的党务无专门编制,党务和行政兼职。党支部书记也是法律业务型干部兼职,党建工作由政工人员兼职完成,影响了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加之政工工作琐碎庞杂、千头万絮,很难找出时间来研究党建,所以面对出现的一些新问题办法不多,创新意识还不够,党建工作基本处于被动状态。
2、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法院是审判机关,在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少数干警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存在偏差,存在重审判业务、轻政治工作的倾向,对政治学习、政治活动、组织的管理教育等认识不到位,热情不高。
3、围绕审判抓党建的力度不够。近几年来,基层法院的党建工作只是做一些间接性、辅助性工作。在如何使党建工作真正为审判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思想动力,营造细水长流的和谐氛围,以及如何在审判工作中提升人民法院与老百姓的亲和力,提高审判效率,更多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一个司法和谐环境的长效机制,还缺乏实质性的研究和探索。
(二)原因分析
1、新旧体制的交替,新旧思想的碰撞导致人们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人际关系深刻变化,权力至上、金钱至上、物质至上等社会不良风气冲淡了党员干警的政治热情。
2、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无法调配更多的力量去专职做党建工作。基层法院机构设置上只有政治处,而没有党组、党支部专职办公室,凡是涉及到党的工作性质,可以说没有专门机构,从业务上均为兼职性的。
3、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干警患得患失,对“务虚”与务实的相对关系缺乏正确理解。有时担心党建工作做少了,滞后了;有时又担心把党建工作做过分了。特别是有些从事党建工作的人员表现在思想上的冷热病和畏难情绪,导致了党建工作时紧时松。
三、新形势下我院党建工作路径的构建——抓党建促审判
(一)强化领导班子司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面对当前新的审判工作形势和任务,我院党组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奋进意识,注重加强自身思想、业务建设,不断提升司法管理和决策水平。将建设学习型党组作为提升司法水平,落实中央和最高院关于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首要内容,大力推进“五个一工程”。一是每人撰写一篇调研报告。针对审判工作中出现的具有典型性、广泛性、争议性的问题,如特殊群体犯罪、民间非法融资等现象,6名党组成员通过深入调研,分别完成了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的调研报告,并全部发布到网上,供干警交流与学习。二是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专题学习。即使工作再繁忙,我院党组也要利用晚上或节假日、休息日集中学习,确保每月一次的专题学习,保持思想政治和理论业务学习的连贯性。三是每人举办一次业务讲座。党组成员结合自己负责或分管的领域,针对工作业务方面的课题,自选课题,向相关条线部门干警作一次业务讲座,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四是每人承办疑难案件。党组成员不仅是“指挥员”,关键时刻更要当好“战斗员”。在2011年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年活动中,重点疑难信访案件由党组成员包案化解,在实践中进一步提升能力。五是严守一条廉政防线。在领导班子建设中,从强化制度入手,狠抓廉政建设,使院领导班子始终以清正廉洁形象赢得干警信任和支持。日常工作中,党组能够自觉执行有关党风廉政规定,摆正位置,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以集体利益为重,自觉将自己的言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
(二)紧密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我院党组在落实上级党委和法院工作部署中,科学制定工作目标,狠抓工作落实,较为圆满的完成了工作任务。一是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的发展。201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428件,同比下降10.58%。我院采取合理调配审判资源,推进繁简分流,强化审判管理等手段,同时建立全院“立、审、执联动机制”。去年结案7427件,结收案比达99.99%,案件发改率仅为0.24%。案件质量指标在全市法院位居前列。全院审判人员平均结案137.54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37.95天,同比减少了10.01天,工作能力持续提升。坚持将服务大局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为全县社会经济的发展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按照“平安泗阳”、“法治泗阳”创建工作的要求,强化刑事审判工作力度,依法惩治危害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活动,积极开展相关专项审判工作,到来安、高渡等社区乡镇开展巡回审判和公开宣判,推动“平安校园”、“平安乡镇”建设,取得良好效果。民商事审判立足化解纠纷、保护权益、加强疏导教育,钝化社会矛盾,努力协调衡平各种利益关系,有效发挥民事审判作为经济社会关系“调节器”和矛盾纠纷“减压阀”的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了一大批民事案件。执行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力度,化解执行难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二是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深入推进。利用人民法庭的地域优势,广泛开展与辖区乡镇的和谐共建活动,逐步形成具有自身特色“三纵三横”和谐共建模式,将“庭、镇、村”与“庭、所、队”的功能紧密结合,有效地提高了辖区矛盾纠纷化解的效果。三是司法为民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关怀力度,改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加大对群众的引导、指导,帮助群众妥善办理相关来诉来访事项。在立案工作中切实关注弱势群众,落实司法救助,让有冤屈、但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继续对困难群众实行诉讼费减缓免措施,有效降低了群众诉讼“门槛”,2011年共为群众减缓免诉讼费近10万元。继续完善执行救助金制度,向陷入困境的群众提供经济帮助,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有20多名执行案件当事人获得了救助。
(三)全面加强干警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我院党组坚持以人为本的队伍建设目标,狠抓队伍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建设,提升队伍整体司法能力。一是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提高队伍素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积极为干警学习培训创造条件,在全院举办书记员岗位大练兵活动,鼓励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三是全面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廉洁司法。健全督查工作机构,提高督查工作的力度和密度,去年共编发《督查通报》20期。坚持党风廉政工作常抓不懈,组织干警到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廉洁司法示范庭”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主动为外部监督提供条件,从社会各界邀请10名群众担任法院“廉政执法监督员”,扩大监督工作覆盖面。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评议案件庭审,并向人大代表赠阅“审判工作白皮书”,受到了人大代表的肯定。进一步规范诉讼代理,制定《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公民诉讼代理行为的通知》。我院干警队伍已连续6年保持严重违纪“零纪录”。
(四)用先进文化引领党建促队建,着力推进新时期法院文化建设
法院文化是一种新型的法院管理理念,法院管理的最高境界是文化管理,法院文化建设已成为法院发展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丰富和拓展法院文化的内涵建设,对加强法院的管理,提高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重化于教。发挥有形文化载体潜移默化熏陶作用,以廉政文化长廊、法律名言、法律格言等形式,在院内营造浓厚的法律文化氛围。二是内化于心。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人民法院为人民”、“发扬杨树精神 弘扬落实文化”等主题实践活动,使干警的责任意识、为民意识、担当意识入心入脑;通过网上“文化沙龙”,开设多期“睿法讲坛”和“法官课堂”,邀请法律学者、专家法官来院授课交流,推动全院学习热潮。全院政治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教育更多是通过互动讨论、征文演讲等形式开展,提升思想工作的感染力,增强文化育人的效果。三是外化于行。常态化的巡回审判、走访办案,在让群众零距离了解司法、接近司法的同时,也让干警在服务群众中体会社会主义司法的内涵。“五四”青年节开展老法官与年轻法官“面对面、讲传统”座谈会。八一建军节举办“回忆峥嵘岁月,永葆朴实作风”复转军人座谈会,使文化层面的引导体现在日常思想工作中。重视对年青干警的培养,围绕吃苦精神培养和群众工作能力提高,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比如新进院的年青干警必须在信访接待、基层法庭岗位适岗锻炼,切实锤炼作风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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