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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合同第五篇

来源: 2020-06-19 12:3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学生家长):_______

  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行为是学校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强化安全意识,促使学生遵守校纪校规,顺利完成初中学业,成为合格的中学生,向社会输送德才兼备的建设人才,甲乙双方应履行以下责任:

  甲方:

  1.坚持思想教育, 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学生,严格按校纪校规教育学生。

  2.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管理好学生在校内的学习生活。

  3.强化安全意识教育, 按照《杨河中学学生安全规定》要求学生。

  4.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并与家长联系共同加强教育。

  5.若学生无故两天不到校,由班主任书面通知家长。

  乙方:

  1.配合学校、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思想、安全教育, 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各项任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2.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 确保学生按时到校上课,不旷课,并主动到学校了解学生表现情况。

  3.学生请假两天以上,由家长向班主任说明情况(或书面说明)。

  4.教育学生尊敬师长, 言行文明,服从老师的教导。

  5.对学生其它不良言行负管束责任。

  经甲乙双方商定,对学生出现下列情况,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1.学生不遵守校纪,不服从管教,无故旷课、打架斗殴, 出现的一切后果。

  2.私自下河下塘洗澡出现不安全事故。

  3.学生私自携带危险品、刀具、农药等出现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4.学生在校园内追逐嬉闹、 攀高走险,触摸电器出现的一切后果。

  5.私自在校外住宿,翻越围墙、 大门等出现的一切后果。

  6.学生离校、离家出走,家长负责寻找, 且不得到校无理取闹。

  7.学生违犯《杨河中学学生安全规定》及校外出现的一切问题。

  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班主任(签名):_____

  乙方家长(代表):_______

  学生(签名):___________

  监督机关: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1.本合同是加强学生思想、安全教育的重要措施,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学校、班主任、学生家长各保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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