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十五)
《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坚持党支部的战斗力,使党支部充满朝气和活力,根据本村党支部的实际,特制定XX年度发展党员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吸收一批优秀青年、小能人入党,提高支部整体素质。
二、工作目标:
本年度计划培养入党进取分子1——3名,发展党员2名。
三、发展标准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党支部要切实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培养对象要做到: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努力自觉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政治敏感性强和思想素质好。
2、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廉洁奉公,做到自尊、自警、自励。做本村的遵纪守法先锋模范。
3、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职责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乐于奉献,在农村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4、严格要求自我,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关心团体,团结协作。
5、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开拓创新,不自满于现状,不断增强自我的思想文化素质。
6、作执行国家有关晚婚晚育、计划生育和社会综合治理政策的先锋模范,进取担负起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的倡导者、传播者和实践者。
四、工作措施:
1、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决执行发展党员的工作制度,切实把好党员的质量关。
2、加强对重点发展对象、入党进取分子的平时联系、培养、考察。
3、重视重点发展对象、入党进取分子的党课教育,着重加强他们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学习理解,重点引导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坚持做好对重点发展对象、入党进取分子的思想工作汇报工作,及时交流思想,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不足。
5、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广泛听取党内外对重点发展对象和入党进取分子的意见,加大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
6、教育重点发展对象、入党进取分子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自觉抵制不良倾向,鼓励他们进取投身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行列。
7、对入党进取分子进行各类文化知识、专业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他们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本事。同时根据入党进取分子的表现及考核情景,每年对进取分子队伍进行一次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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