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书记职责(二)
1、共青团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团委书记是学校共青团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在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配合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带领团员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主持并负责团委的全面工作,贯彻传达校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有关指示精神,制定工作计划,并经常检查计划实行情景,经常总结工作的经验教训,努力将学校团支部建成团结并富有朝气的战斗团体。
3、加强团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教育团员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严格执行团的决议,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取开展“争当优秀共青团员”活动。
4、充实和活跃团的组织生活,团的组织生活要适合年龄的特点,做到资料丰富、形式多样,既要生动活泼,又要讲究实效。
5、配合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要经常了解学生思想,及时向校领导和上级团委汇报并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思想工作方案,及时反映团员各方面意见以利学校行政部门改善工作。
6、“以团委带学生会”,把学生会工作提到团支部议事日程上讨论、研究、安排,关心支持学生会工作,与学生会密切配合,做好学生会工作,让学生会在学校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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