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书记职责(七)
1、在院党委的指导、主管院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团委工作。
2、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及院党委、行政工作要点,拟订团委工作计划,全面监督团委工作执行状况,做好团委工作总结。
3、宣传、执行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4、掌握青年团员的思想状况和学习、工作状况,做好“常规+主题”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领全院团员成为思想好、工作好、学习好的有为青年。
5、抓好团员发展、教育、培养、推优入党工作。
6、抓好全院团组织建设,领导系(院)团总支全面开展工作;指导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等学生团体工作的开展。做好团学干部管理工作。
7、主持团委工作会议。
8、指导学生开展学校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及创新创业、素质拓展等活动,引领、指导全院学生用心参与学校文化建设。
9、用心帮忙解决青年团员在学习、工作、生活、思想方面的实际困难;用心做好团员青年稳定工作,心理疏导工作。
10、抓好共青团网页建设、广播站、橱窗板报等宣传工作。
11、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研究新状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开辟共青团工作的新领域。
12、完成院党委、上级团委及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