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书记职责(十三)
1、负责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有关全校性学生活动。
2、经常帮忙指导各团支部开展工作,
3、做好团内的评优评先工作。
4、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开展好广播站文学社及鼓乐队的活动安排好每周升旗的具体事宜。
5、关心全校各专兼职团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
6、完成校支部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7、负责团员发展工作,一年进行两次入团仪式。
8、按学期时足额按标准收缴团费并上缴局团委。
9、组建学生会并使其很好的服务于广大学生。
10、做好团员档案管理工作和团员关系转出转入工作。
11、开展好三月学雷锋活动月的各项活动。
12、根据校团委职责,负责团委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团委会和团支书会,传达校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研究确定本校团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13、根据校党支部局团委的工作部署,主持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和安排,并检查督促和总结工作。及时向校党支部领导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景,汇报并请示工作。
14、签发以团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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