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承诺书(十三)
我承诺:
1、本人在工作前,已理解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
2、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坚持规范化操作,坚决抵制“三违”,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自觉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自觉参加各种学习、培训。
4、在区队的领导下,按时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做到“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我不伤害自我”;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景下,本人自愿理解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
6、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承担职责。
承诺人:
班长:
成员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