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十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礼貌、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职责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景。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凡有以下情景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携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职责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应坚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坚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坚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内无杂物,地面、墙面无污迹,天花板无蛛网,空气清新、无异味。
1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1.4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5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铺面:衣物、被子叠放整齐,床单平整;
室内坚持空气新鲜、无异味;门窗玻璃清洁,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卫生间无污物、污迹。
窗台无灰尘。
第十二条:办公室每月安排统一检查二次,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发现有违纪行为按5元处处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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