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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来源: 2017-08-29 20:39

教师出国研修计划

  一、目的

  按照"一流学校、一流师资、一流课程" 的原则,学校选派**青年教师至国外知名高校,学习本专业前沿课程,拓宽国际学术视野,孵化国际化课程。派出教师应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结合个人学术研究方向,设定学术发展规划,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工作,在较短时间内成为学术骨干。

  二、任务

  1、派出教师以旁听形式全程学习一门本科高年级或研究生专业课程,进修结束回校后用于教学研究。

  2、派出教师在外进修期间,应参加一次高质量的国际研讨会,了解相关领域的*新发展。

  3、派出教师应利用国外学术资源,为已(拟)承担的科研项目做好资料收集等工作。

  4、派出教师应积极协助学校物色、联系引进人才的人选。

  三、要求

  1、派出教师结束校后,应向所在单位汇报进修成果,并提供课考勤证明及参加国际研讨会的邀请函。

  2、派出教师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通过学校组织的出国进修成效考核。

  3、派出教师在派出前应与人事处签订派出进修协议,在进修结束回校后应完成协议规定的服务期限。该服务期限不能抵冲派出教师原先与人事处约定的其它服务期限,两者应累加计算。

  四、名额与期限

  自20xx年至20xx年,学校每年选派1-2名**青年教师至国外知名或一流高校进修。进修派出分春季和秋季两期,每期5-6个月。

  五、年龄

  派出教师的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

  六、待遇:

  1、学校全额保留派出教师在外进修期间的每月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2、派出教师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后,学校向其发放在外进修期间 50%的每月校内基本岗位津贴。

  3、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一次经济舱往返国际**和办理护照、签证等费用。

  4、学校向派出教师提供1,000美元学习补贴(按汇率以人民币支付)。

  5、派出教师若未通过出国进修成效考核,或违反派出进修协议,学校将视情要求其返回全部或部分学习补贴。

  七、选派程序

  1、每年3月初,教师经学校批准后报名申请,并提交出国进修计划。

  2.每年4月初,学校组织遴选小组对申请人员进行遴选,确定派出人选。

  3.每年4月起,派出教师落实前往进修的国外高校,完成国内相关报批手续,办理签证等事宜。

  4.每年8月后或次年2月后,派出进修。

  八、其它

  20xx年起,本计划的实施视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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