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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2017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来源: 2017-08-30 00:59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公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即根本"的理念,以习惯养成为重点,抓基层、抓基础,抓精细管理、抓责任落实,把安保工作做实、做细、做精,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政治事件和群体事件,确保不发生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确保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确保为教育教学改革服务,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建设现代化教育强市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努力推进安全管理精细化,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可防可控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1、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学校、幼儿园是安全工作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安全即根本"的理念,把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安全工作,切实负起**责任人的责任,逢会必讲安全,大会小会都部署安全,在大型检查、隐患治理等重大和关键性问题上要亲临一线、靠前组织,发挥领导作用。

  2、落实分工负责制。单位分工负责人负有**责任,要养成经常调度的习惯,统筹协调安全工作的开展。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部署任务,督促责任落实,要保存会议原始记录,以备检查。

  3、落实"一岗双责"制。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要求,要把安全责任细化分解,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综合治理、失职追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落实岗位安全工作管理责任。全系统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人员,除了承担起本职工作责任外,还要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要为每个工作人员划分安全管理责任范围,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并指导和督促各个成员将应当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切实使全系统安全管理人人有责任,人人对安全工作负责。重点部位安全工作责任人要张贴明示,加强督查落实。

  4、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教育局与各级各类学校,学校与安全工作管理人员及班主任、教师等,要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5、落实包保责任制。继续坚持局党委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各科室分工包保镇街、学校、幼儿园制度。教育局班子成员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各科室要有包保的镇街、学校,学校领导和中层干部要有包保的班级,教师要有包保的学生,建立起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学生的立体网状联保体系。

  6、健全安全工作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加强与教育局各科室的职能对接,进一步理顺学校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关系,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健全相应组织,做到专人抓,专人管。人员调整的单位要及时重新明确责任,使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负。

  7、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指导。落实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加强过程控制,坚持科学指导,使安全工作贯穿全年、贯彻始终。各级各类学校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研究问题,指导工作,促进落实。年初,教育局将召开一次安全工作部署会,总结经验,相互交流,推动"平安和谐"校园建设。

  (二)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责任

  8、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肩负起本学校的安全管理责任,按照"安全自管、隐患自查、责任自负"的要求,做好本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9、坚持追责前置,事先问责。在日常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安全隐患不整改、安全工作不落实、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与个人,要追究相应的责任,并与单位评优、领导考核、任用挂钩。

  10、坚持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实行过程和结果双重监管。实行安全事故警示通报制度、约谈主要负责人制度、"一票否决"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件等重大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实行问责制。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1、健全和落实常规管理制度及校园安全预警机制。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肥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本着"严、细、实、恒、全"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好学校安全管理常规制度,并积极探索一些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创造性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要通过建立可靠的校园预警网络,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案件苗头,避免和减少学校事故、案件发生率,防止校园伤害事件的发生。

  12、健全和落实安全工作月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肥城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实施全市学校安全工作月报制度的通知》(肥教函〔2015)77号)要求,于每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规定形式上报本月安全工作情况。当月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实行"零报告"制度,会同月报表一同上报。特殊时期要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没有事故和隐患的进行零报告。

  13、健全和落实岗位安全管理实名制。根据《肥城市教育系统岗位安全管理实名制工作实施方案》(肥教发〔2015〕14号)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教职员工的岗位安全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科室监管责任,做到责任清晰、任务明确、人员到位、管理规范,构建全员管理、全程参与、**覆盖的学校安全管理网格体系,将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融入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健全完善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岗位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

  14、构建"安如泰山"安全管理科学预防体系。按照《肥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肥教函〔2015〕41号)要求,以保障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为目标,以遏制、防范安全事故为重点,认真开展师生安全教育体系、隐患排查体系、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等五个科学预防体系建设,从源头上**安全隐患,打造安全保障型校园。

  15、认真执行师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制度。要认真落实《泰安市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泰教发〔2012〕42号)要求,各学校幼儿园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均须按照规定提前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凡举办大型集会、庆典、会展、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活动,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在推演或预演证明预案可行后方可实施。

  16、积极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修改完善《肥城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和《肥城市校园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使之更具合理化、科学化,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学校也应健全完善安全工作考核制度,逐步建立起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17、健全和完善安全档案建设。要切实提高对学校安全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安全档案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按照《肥城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类档案资料的收存、归档工作,做到资料准、情况清、信息明、材料全,方便查询并为事故处理、落实责任提供确凿证据。

  (四)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业务培训

  18、抓好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局将继续对全市学校的校长进行安全工作培训。坚持"以会代训",通过召开各种安全工作会议,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19、抓好安全工作业务人员培训。教育局将协调相关部门对学校后勤和食堂管理人员、保卫干部、学校安保人员、供电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提高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安全保卫组织,配好、配强安保干部与专兼职保安人员,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20、抓好相关法规培训。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消防法》等法规的专项培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和维护校园安全的能力。

  (五)进一步搞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21、组织经常性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自查力度,继续坚持日查、周查、月查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学校要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楼梯间、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化学危险品、接送学生车辆、危房校舍、危险路段等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日查,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责任人自查,镇街教育办公室、市直校园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尤其是春秋两季开学前要全方位地进行安全大检查。要填写好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记录,及时整理归档,并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应急预案,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教育局继续按"四不两直"的要求,实行一月一检查,两月一通报制度,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做到不厌其烦、不降低标准、不搁置隐患,落实安全责任,限期整改。

  22、大力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薄弱学校和幼儿园为重点整治对象,分季度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并做好情况统计、纳入考核。开展农村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督查,指导农村学校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搞好学校安全建设,提高安全防范水平。开展集体活动、防溺水、学生接送车辆、防火灾、防一氧化碳中毒等专项治理活动,发现隐患,限期整改。定期开展镇街、市直校园安全互查活动,在互查中扬长避短、举一反三、共同提升。

  23、抓好校园饮食安全检查与传染性疾病管控工作。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市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肥城市教育系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肥教函〔2016〕29号)要求,严格落实日查、周查、月查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食堂食品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学校执行《食品卫生法》情况,严把炊事人员健康、食品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人员隔离等各个环节,突出搞好季节性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及检查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大面积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24、加强寄宿制学校学生安全管理。按照《泰安市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泰教发〔2013〕53 号)要求,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公寓设施配备,确保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床位等符合安全标准;健全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宿舍电气线路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加强学生公寓和寄宿生安全管理,严禁外来人员及不明人员进入,严防发生治安事故。

  25、做好防踩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在课间休息、晚自习、集中放学、大规模集体活动时间及天气恶劣情况下,安排专人值守,落实相关人员责任,加强楼道安全管理,及时有效地疏散学生。

  26、深入抓好防溺水工作。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典型溺水事故案例,根据季节特点,做好对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学生做到"六不",提醒监护人做到"四知"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进一步落实开放性水源、危险性水源的防护措施,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27、深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完善建立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校园周边专项组的牵头作用,协调各成员部门结合季节性特点及重要时段集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巩固已取得的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成果。

  28、有效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将学生思想及日常行为状况反映给监护人,同时以各种形式开展好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杜绝"热暴力"、"冷暴力"现象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采取多种形式,开齐开足开好德育课程,切实落实每一门课程、每一位教师的德育责任。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优良的校风、学风和班风与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升学生的思想品德水平。要针对中小学生成长期思想单纯、感情脆弱、心理易变、容易冲动等特点,通过家访、电访、家校联系本、校讯通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在家表现,关心关爱特殊家庭学生,通过家校互动,共同化解学生心理障碍和学生之间的矛盾,共同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通过黑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法制讲座,以及校园微博、微信推送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要建立健全校园和学生安全排查的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学生间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采取教育、座谈等方式,引导学生合理、合法地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杜绝以打架、斗殴等违法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做法。对有治安、刑事苗头的矛盾纠纷,学校要及时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共同解决,严防学生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要联系驻地公安部门开展对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搞好校园安全警卫,大力实施"天网工程",健全和落实门卫保安管理制度、校外人员来访制度,协调相关部门搞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堵塞校外暴力侵入校园的渠道,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学习工作环境。

  (六)进一步增强学校公共安全教育实效

  29、创新安全教育模式。要鼓励学校开发生命教育校本课程,牢固树立"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观念,培养自我保护的习惯。要把德育教育与安全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培育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以品德的提升强化安全意识,培养爱护他人的习惯。

  30、抓好经常性安全教育。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做好资师资、计划、教材、课时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以防火、防震、防伤害、防传染病、防煤气和食物中毒等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每学期开学**周)、"消防宣传日"(11月9日)、交通安全教育日(12月2日)、"五一"、"国庆"、寒暑假前、元旦和春节等时机,适时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31、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山东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加强对《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读本》的使用和管理,做到读本进课堂,并确保循环使用;认真落实安全教育课的有关要求,积极探索有效的教育形式和方法,确保教育内容、人员、时间、质量的落实。要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联系,落实校园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积极开展消防、交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教育,不断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应对社会安全事故和预防不法侵害的意识和能力。

  32、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教育氛围。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报刊、电子屏、广播电视、校报、墙报、警示牌、班会和团队活动等有效载体,向广大青少年学生宣传安全知识,通过营造良好的安全教育氛围,使广大学生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抵御潜在危险的能力。

  33、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完善学校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开展在火灾、地质及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和逃生演练,中小学校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并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及时完善,使师生掌握正确的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方法,学生自救自护知识普及率达到100%。

  (七)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建设水平

  34、继续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配强配全安保人员、配足配齐安保器材,安装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和入侵报警系统,并接入公安机关报警平台,设立心理咨询室,建立问题学生档案,切实提高"四防"建设水平。

  35、继续加强校园警务室建设。学校要积极与当地公安派出所联系,设立校园警务室、设立报警点或安装****,建立警校联动机制。

  36、继续加强应急管理组织自身建设。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要把安全应急管理人员配好配强,同时配备必要的安全应急设施;要有应急工作专项资金,为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要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应急管理工作关系,组织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流,重点研究和解决校园安全工作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更好地推进学校安全工作。

  37、继续开展"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按照"安全、稳定、健康、文明、和谐"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治校,扎实抓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安全文化建设,保护师生身心健康,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八)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8、突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95号)、《山东省校车服务方案》(鲁校车办函〔2016〕1号)、《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泰政字〔2016〕69号),完善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协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推进校车使用许可审批,严禁使用非法校车接送学生;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校车道路安全运行进行明查暗访,对影响校车安全的重大隐患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39、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承诺书》、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提醒家长坚决不租用、不乘坐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辆接送学生,增强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对孩子的监管责任。

  40、健全校车档案。针对本校学生上下学乘坐校车安全管理档案,明确车主、车辆驾驶人、车辆类型、核载人数、驾驶人员和学生家长联系方式等信息,做到底子准确清晰,一车一档,一生一档,户籍化动态管理。

  附件:1、学校安全常规工作重点

  2、各季节常规安全教育重点

  附件1

  学校安全常规工作重点

  每天工作

  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学校安全工作岗位流程化管理的要求,各岗位人员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2、安排人员巡查校园,学生宿舍要安排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3、在学生上下课、上下学、晚自习等重点时段,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指定专人在关键位置进行疏导,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4、做好请假、销假工作,如发现学生未到,科任教师**时间报告班主任,班主任**时间联络家长,明确其下落。

  5、做好幼儿园、低年级学生上下学交接工作。

  6、落实对特异体质、特殊心理和问题行为学生的教育和保护。

  7、对乘车上下学的学生乘车情况进行看护、监督。

  每周工作

  1、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自查,做好记录,**隐患。

  2、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每月工作

  1、学校、幼儿园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

  2、学校、幼儿园进行一次安全自查。

  3、镇街教育办公室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

  4、学校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

  每学期工作

  1、幼儿园至少开展二次应急疏散演练。

  2、至少开展三次集中安全教育活动。

  3、开展学校安全管理考核评估总结。

  4、完善实名制管理信息。

  附件2

  各季节常规安全教育重点

  春季

  1、传染病预防教育。

  2、火灾预防教育。

  3、春游等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安全教育。

  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5、**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夏季

  1、洪水、暴雨、雷击、台风等灾害天气预防教育。

  2、溺水预防教育。

  3、食物中毒预防教育。

  4、交通安全教育。

  5、性侵犯预防和应对教育。

  6、用电安全教育。

  秋季

  1、消防安全教育。

  2、建筑安全教育。

  3、消化道疾病预防教育。

  冬季

  1、防寒保暖、传染病预防教育。

  2、煤气中毒预防教育。

  3、户外冰雪体育运动安全教育和冰面溺水预防教育。

  4、火灾预防教育。

  5、雨雪冰雾霾天气交通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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