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合同]办公室工程施工合同范本201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价格 清包工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水电工_________元;木工_________元;瓦工_________元;油漆工____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预支生活费:_________元; 2、木工完成,付_________元; 3、瓦工完成,付_________元; 4、工程竣工,付_________元; 5、保修金_________元,从竣工之日起1年后支付。 四、设计 1、甲方若有图纸须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材料 风险提示:对于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义务与责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按照发包人违约的约定办理。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建材供应点购买材料,并开具正式发票。 4、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5、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6、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7、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8、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 9、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此类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工期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期为_____天,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_____元/天 七、材料搬运 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垃圾清运 1、垃圾袋装化 2、垃圾应日日清 3、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劳动力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小区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4、乙方应具备在上海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指定由__________为工地现场负责人,__________为替补负责人。 6、在合同价内,乙方应提供_____人次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8、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十、施工机具 1、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2、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甲方代购,在工程完工后结算。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现场禁止吸烟。 3、油漆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分开放置。 十二、维修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两年内无偿维修。 2、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十三、其他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___份。 4、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 甲方: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编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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