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特色团日活动总结范文(五)
志愿服务精神是一种不为报酬而自愿参与推动社会进步和社区发展的精神,是一种基本的公民道德,是公民社会责任感的体现.在强调人文关怀,提高道德修养已成为当今社会发展重要目标的背景下,作为一名新时代的北大法律人,参与方兴未艾的法律援助活动,是我们实践知识报国,担负法律人责任的有效途径.
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法学院团委组织了"人人都是志愿者"活动.我们期望通过开展团日活动,让每一位北大法律人参加到法律援助的热流中来,无论他是否注册成为志愿者.只要你有一种志愿服务的精神, 有一种用知识,爱心和不断挑战自我的精神帮助弱势群体的愿望,你就是生活中的"志愿者".
20xx年10月到11月,在北大法律援助协会协助下,00级本科各支部按照院团委的统一部署,以答复咨询信件为主要活动内容,并围绕回信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交流讨论,受益匪浅.以下,我们就本次活动作一总结,希望以此略概得失,以资后用.
一,活动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理论联系实践,将自己所学专业知识运用到具体的案件中的机会,激发了广大同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热情.通过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同学们普遍感到所学理论知识与实践之间存在的差距,从而引发了同学们对自己法律学习的思索,进一步触动了对自己学习目的,法律人肩负社会责任的反思.
1,在这次活动中,我们每个参与活动的同学都体会到了学以致用的乐趣.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使同学们认识到所学的法律知识的有用性,巩固了所学的知识,促使同学们去思考实践中发现的新问题,从而激发了同学们的学习兴趣.正如郭霞同学所言,"这次团日活动进一步培养了我们作为一名法律专业学生所应具备的认真,细心,严谨,踏实的治学精神.对实际案件的分析和讨论也使我们的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对我们是一次难得的锻炼机会,感觉收益匪浅."学我所用,用我所学,为社会作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是参加活动同学心声的真实体现.
2,活动触动了同学们对自己法律学习的反思.在这次活动中,同学们通过参与回信,深切感受到所学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体验到具体操作和纸上谈兵的不同.正如刘堂斌同学所言,"虽说现在自己已是一名大三的学生,学了两年多的法律,可当我真正拿起一个case时,还是感到知识的匮乏而手足无措.尽管在理论上可以有点自圆其说,可是当我们要寻找legal basis的时候,又不知在茫茫大法律海洋中哪一块是我们应该立足的小岛,这时才深感平时努力不足,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同时也感觉到法律确实是一门需要实践的事业,在实践中才能促进学习理论热情的提高."不少同学认识到在重视法学理论学习的同时,还应当重视对社会生活的关注,对案例的学习.
3,通过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同学们对学习法律的目的有了深入的理解,对法律人的职业道德及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有了更真切的体会.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学科,法律的生命从来就不是凝固在书本上的教条,而在于为社会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维护秩序并从中发现和发展活的理论.在一个强调个人利益的时代,法律人应该对社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参与本次团日活动的同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出了回答.尽管来信求援者是一些素不相识的人,尽管案件的结果和自己没有切身的利害关系,尽管面临期中**的压力,但是,许多同学为了查找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不惜牺牲自己的课余时间,为了一个法律问题而争得面红耳赤,他们是以一种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回复每一封信.这样的奉献精神不能不让人感动.无疑,认识到这一点是本次团日活动的*大收获。
二,本次团日在活动形式上作了进一步的探索和完善.由于条件所限,本次活动仍以答复咨询信件为主要活动内容.但在运作机制上进行了探索和改革,实行分组负责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制度.实践中,各支部根据本支部的具体情况建立若干个工作小组,每个小组设立一个负责人,由其负责组织本小组成员回复求助信件.这样既可以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到活动中来,又保证了活动的效率.实践证明这种安排是行之有效的.
在信件回复完成后,先由各小组提交活动总结报告,而后再由团支部召开总结会议,对活动中的各种问题进行交流讨论.这样做能够反映团员的各种声音,对于及时发现团员需求,更好组织下次活动有很大的借鉴意义.这也可以看作是本次活动的另一个收获.
需要补充的是,在活动开展前,院团委组织部根据以往的回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事先制定了回信的规范和相关注意事项,避免了只讲理论而忽视具体程序操作,过多使用专业术语等情况的发生.这一经验可以为以后开展类似活动提供借鉴.
三,纵观整个活动,虽收获不小,但也有一些问题和遗憾.**,活动的时间安排有点紧张,不利于活动的充分展开.且赶上期中**,这对活动的开展也造成了一定影响.第二,有同学提出所选信件积压时间过长,致使回复对当事人来讲起不到太大的作用,使良好的活动失去*后的法律意义,这也是我们组织者日后应该注意的.第三,单一的回复咨询信件活动形式还有待拓展.同时,有的团支部利用网络进行讨论是对活动形式的创新,但是如何保证讨论效果仍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第四,部分支部不能很好的贯彻院团委的工作意图,对团日活动不够重视,敷衍了事;部分团员意识淡薄,不参加团日活动,这也提醒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和基层团干部的考评工作.
总的来说,这次"人人都是志愿者"活动举行的比较成功.利用团日活动的形式开展法律援助是一种新的尝试,在具体的操作上还很不成熟.我们相信,这次的"人人都是志愿者"团日活动,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都将对以后开展类似的活动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法学院团委组织了"人人都是志愿者"活动.我们期望通过开展团日活动,让每一位北大法律人参加到法律援助的热流中来,无论他是否注册成为志愿者.只要你有一种志愿服务的精神, 有一种用知识,爱心和不断挑战自我的精神帮助弱势群体的愿望,你就是生活中的"志愿者".
20xx年10月到11月,在北大法律援助协会协助下,00级本科各支部按照院团委的统一部署,以答复咨询信件为主要活动内容,并围绕回信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交流讨论,受益匪浅.以下,我们就本次活动作一总结,希望以此略概得失,以资后用.
一,活动为同学们提供了一个理论联系实践,将自己所学专业知识运用到具体的案件中的机会,激发了广大同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热情.通过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同学们普遍感到所学理论知识与实践之间存在的差距,从而引发了同学们对自己法律学习的思索,进一步触动了对自己学习目的,法律人肩负社会责任的反思.
1,在这次活动中,我们每个参与活动的同学都体会到了学以致用的乐趣.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使同学们认识到所学的法律知识的有用性,巩固了所学的知识,促使同学们去思考实践中发现的新问题,从而激发了同学们的学习兴趣.正如郭霞同学所言,"这次团日活动进一步培养了我们作为一名法律专业学生所应具备的认真,细心,严谨,踏实的治学精神.对实际案件的分析和讨论也使我们的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对我们是一次难得的锻炼机会,感觉收益匪浅."学我所用,用我所学,为社会作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是参加活动同学心声的真实体现.
2,活动触动了同学们对自己法律学习的反思.在这次活动中,同学们通过参与回信,深切感受到所学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距,体验到具体操作和纸上谈兵的不同.正如刘堂斌同学所言,"虽说现在自己已是一名大三的学生,学了两年多的法律,可当我真正拿起一个case时,还是感到知识的匮乏而手足无措.尽管在理论上可以有点自圆其说,可是当我们要寻找legal basis的时候,又不知在茫茫大法律海洋中哪一块是我们应该立足的小岛,这时才深感平时努力不足,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同时也感觉到法律确实是一门需要实践的事业,在实践中才能促进学习理论热情的提高."不少同学认识到在重视法学理论学习的同时,还应当重视对社会生活的关注,对案例的学习.
3,通过参与法律援助实践,同学们对学习法律的目的有了深入的理解,对法律人的职业道德及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有了更真切的体会.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学科,法律的生命从来就不是凝固在书本上的教条,而在于为社会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维护秩序并从中发现和发展活的理论.在一个强调个人利益的时代,法律人应该对社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参与本次团日活动的同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出了回答.尽管来信求援者是一些素不相识的人,尽管案件的结果和自己没有切身的利害关系,尽管面临期中**的压力,但是,许多同学为了查找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不惜牺牲自己的课余时间,为了一个法律问题而争得面红耳赤,他们是以一种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回复每一封信.这样的奉献精神不能不让人感动.无疑,认识到这一点是本次团日活动的*大收获。
二,本次团日在活动形式上作了进一步的探索和完善.由于条件所限,本次活动仍以答复咨询信件为主要活动内容.但在运作机制上进行了探索和改革,实行分组负责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制度.实践中,各支部根据本支部的具体情况建立若干个工作小组,每个小组设立一个负责人,由其负责组织本小组成员回复求助信件.这样既可以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到活动中来,又保证了活动的效率.实践证明这种安排是行之有效的.
在信件回复完成后,先由各小组提交活动总结报告,而后再由团支部召开总结会议,对活动中的各种问题进行交流讨论.这样做能够反映团员的各种声音,对于及时发现团员需求,更好组织下次活动有很大的借鉴意义.这也可以看作是本次活动的另一个收获.
需要补充的是,在活动开展前,院团委组织部根据以往的回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事先制定了回信的规范和相关注意事项,避免了只讲理论而忽视具体程序操作,过多使用专业术语等情况的发生.这一经验可以为以后开展类似活动提供借鉴.
三,纵观整个活动,虽收获不小,但也有一些问题和遗憾.**,活动的时间安排有点紧张,不利于活动的充分展开.且赶上期中**,这对活动的开展也造成了一定影响.第二,有同学提出所选信件积压时间过长,致使回复对当事人来讲起不到太大的作用,使良好的活动失去*后的法律意义,这也是我们组织者日后应该注意的.第三,单一的回复咨询信件活动形式还有待拓展.同时,有的团支部利用网络进行讨论是对活动形式的创新,但是如何保证讨论效果仍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第四,部分支部不能很好的贯彻院团委的工作意图,对团日活动不够重视,敷衍了事;部分团员意识淡薄,不参加团日活动,这也提醒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和基层团干部的考评工作.
总的来说,这次"人人都是志愿者"活动举行的比较成功.利用团日活动的形式开展法律援助是一种新的尝试,在具体的操作上还很不成熟.我们相信,这次的"人人都是志愿者"团日活动,无论是经验还是教训,都将对以后开展类似的活动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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