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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党支部学习计划

来源: 2020-03-13 09:20

县司法局党支部坚持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学习任务,坚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以党员先进模范为表率,县司法局党支部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严格落实政治理论学习,根据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县司法局制订了2019年度支部学习计划。

一、明确学习重点。

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系列讲话;党史、国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篇”,全国“两会”精神,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学习贯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规党纪,省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及“八个务必从严”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和总书记来川(汶)视察重要讲话;及其他省州县要求及时学习贯彻的精神内容。

二、创新学习形式。

在主题党日活动、微党课、学习强国在线学习等学习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必学知识;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方便快捷的特性。在司法局微信群、qq群里大力宣传。一是集中学习。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采取原文学习、专题报告、讨论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集中学习的时间,全年不少于12次;二是个人自学。围绕学习计划安排的学习内容,党组通过自学,系统掌握基本理论,学懂弄通所学内容,并结合实际思考问题。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5小时;三是调查研究。从工作实际出发,中党组成员要结合分管的具体工作,紧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学习与调研结合,学习与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结合。党组班子根据具体情况每年撰写1—2篇高质量专题调研报告。

三、规范学习要求。

一是健全学习组织。党组主要由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学习需要扩大至全体科级干部。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统筹安排各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二是严格学习制度。做到年度有计划、平时有检查,通过行之有效的方法,真正学进去、用起来,确保学有成效;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档案。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学习书目、调查研究、撰写学习体会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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