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党的群众路线学习教育计划
一、学习目的
坚持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这个环节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位任务,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革命传统和道德品行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增强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和党纪观念,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努力做到“为民上做好服务、务实上转变作风、清廉上树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进统计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学习内容
围绕“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作风建设”这个目标,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以下内容。
1.认真学习党章,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
2.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各级领导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讲话及中央规定读本。
3.认真学习革命传统。组织全局人员参观革命教育基地(江浙第一党支部、新四军纪念馆)和海军诞生纪念馆。
4.认真学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组织“最美统计人”先进事迹报告团开展巡回演讲,组织收看感动中国人物事迹,学习陈燕萍、兰辉、杨向明等先进典型事迹,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统计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三、主要书目
1.《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党建读物出版社)
3.《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4.《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党建读物出版社)
5.《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中国方正出版社)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读本》(学习出版社)
7.《马克思主义哲学十讲(党员干部读本)》(学习出版社)
8.《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2013年修订)》(学习出版社)
9.《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党员干部读本)》(学习出版社)
10.《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专题片(党建读物出版社)
11.《坚持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中央党校教授、党建部原理教研室主任高新民讲座光盘)
12.《左手执行力右手领导力》(中国纺织出版社)
13.《领导干部要有正能量》(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四、学习形式
采取个人自学、专家导学、集中研学、交流互学的形式,坚持立学立行、即学即改、边学边改、边查边改,扎实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着力提高学习教育成效。
1.个人自学。每个党员都要着眼于提高学习能力,自觉通读完规定的篇目,做好学习笔记,每周自学时间至少保证8小时。学习阶段结束时,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体会。
2.专家导学。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理论、历史、法纪等方面的专题辅导。
3.集中研学。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进一步深化认识,查找差距,明确方向。
4.交流互学。全体党员干部以专题讨论和交流心得体会的形式开展交流互学。围绕树立群众观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等专题进行讨论,就学习收获、党性分析、根源剖析、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等方面开展学习心得体会交流。
五、学习安排
1.3月至4月中旬,开展“普读系列书籍、精读专题书籍、写好心得体会”读书活动。(责任主体:局活动办公室)
2.3月7日,学习省、市、统计局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经济普查,开展走基层活动。参观海纪馆。(责任主体:局活动办公室)
3.3月11日,召开以“增强宗旨意识、坚持群众路线”为主题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各级领导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讲话。组织观看《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责任主体:局活动办公室)
4.3月19日,邀请专家给全体党员上党课。(责任主体:局活动办公室)
5.3月下旬,观看中央党校教授、党建部原理教研室主任高新民讲座光盘《坚持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责任主体:局活动办公室)
6.4月上旬,组织全局人员参观革命教育基地(江浙第一党支部、新四军纪念馆)。(责任主体:局活动办公室)
7.4月上旬,组织观看感动中国先进人物事迹录像。(责任主体:局活动办公室)
8.4月中旬,组织“最美统计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发出向最美统计人学习的倡议书。(责任主体:局活动办公室)
9.4月下旬,组织开展“普读系列书籍、精读专题书籍、写好心得体会”读书活动心得交流会。(责任主体:局活动办公室)
10.5月,召开党支部群众路线专题学习会,学习陈燕萍、兰辉、杨向明等先进典型事迹。(责任主体:党支部)
11.5月,结合学习及传统教育,各党小组围绕《市统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中列出的五个问题开展讨论交流。(责任主体:各党小组)
六、相关要求
1.领导带头。局党组班子要高度重视,高标准、严要求、作好表率,带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带头参加讨论,带头撰写心得体会,为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放好样子、作出示范。
2.积极参与。每位党员干部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解决工学矛盾,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确保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
3.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本部门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能开展学习讨论,边学习边思考,边学习边查摆问题,边学习边整改。
坚持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这个环节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位任务,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革命传统和道德品行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品德修养,增强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和党纪观念,集中解决“四风”问题,努力做到“为民上做好服务、务实上转变作风、清廉上树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推进统计事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学习内容
围绕“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作风建设”这个目标,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以下内容。
1.认真学习党章,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
2.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各级领导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讲话及中央规定读本。
3.认真学习革命传统。组织全局人员参观革命教育基地(江浙第一党支部、新四军纪念馆)和海军诞生纪念馆。
4.认真学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组织“最美统计人”先进事迹报告团开展巡回演讲,组织收看感动中国人物事迹,学习陈燕萍、兰辉、杨向明等先进典型事迹,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统计改革发展的正能量。
三、主要书目
1.《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党建读物出版社)
3.《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4.《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党建读物出版社)
5.《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中国方正出版社)
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读本》(学习出版社)
7.《马克思主义哲学十讲(党员干部读本)》(学习出版社)
8.《六个为什么——对几个重大问题的回答(2013年修订)》(学习出版社)
9.《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党员干部读本)》(学习出版社)
10.《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专题片(党建读物出版社)
11.《坚持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中央党校教授、党建部原理教研室主任高新民讲座光盘)
12.《左手执行力右手领导力》(中国纺织出版社)
13.《领导干部要有正能量》(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四、学习形式
采取个人自学、专家导学、集中研学、交流互学的形式,坚持立学立行、即学即改、边学边改、边查边改,扎实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着力提高学习教育成效。
1.个人自学。每个党员都要着眼于提高学习能力,自觉通读完规定的篇目,做好学习笔记,每周自学时间至少保证8小时。学习阶段结束时,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体会。
2.专家导学。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理论、历史、法纪等方面的专题辅导。
3.集中研学。广泛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讨论,进一步深化认识,查找差距,明确方向。
4.交流互学。全体党员干部以专题讨论和交流心得体会的形式开展交流互学。围绕树立群众观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等专题进行讨论,就学习收获、党性分析、根源剖析、改进作风、促进工作等方面开展学习心得体会交流。
五、学习安排
1.3月至4月中旬,开展“普读系列书籍、精读专题书籍、写好心得体会”读书活动。(责任主体:局活动办公室)
2.3月7日,学习省、市、统计局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经济普查,开展走基层活动。参观海纪馆。(责任主体:局活动办公室)
3.3月11日,召开以“增强宗旨意识、坚持群众路线”为主题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学习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各级领导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讲话。组织观看《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责任主体:局活动办公室)
4.3月19日,邀请专家给全体党员上党课。(责任主体:局活动办公室)
5.3月下旬,观看中央党校教授、党建部原理教研室主任高新民讲座光盘《坚持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责任主体:局活动办公室)
6.4月上旬,组织全局人员参观革命教育基地(江浙第一党支部、新四军纪念馆)。(责任主体:局活动办公室)
7.4月上旬,组织观看感动中国先进人物事迹录像。(责任主体:局活动办公室)
8.4月中旬,组织“最美统计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发出向最美统计人学习的倡议书。(责任主体:局活动办公室)
9.4月下旬,组织开展“普读系列书籍、精读专题书籍、写好心得体会”读书活动心得交流会。(责任主体:局活动办公室)
10.5月,召开党支部群众路线专题学习会,学习陈燕萍、兰辉、杨向明等先进典型事迹。(责任主体:党支部)
11.5月,结合学习及传统教育,各党小组围绕《市统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中列出的五个问题开展讨论交流。(责任主体:各党小组)
六、相关要求
1.领导带头。局党组班子要高度重视,高标准、严要求、作好表率,带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带头参加讨论,带头撰写心得体会,为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放好样子、作出示范。
2.积极参与。每位党员干部要认真制定学习计划,解决工学矛盾,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确保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
3.联系实际。紧密结合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本部门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能开展学习讨论,边学习边思考,边学习边查摆问题,边学习边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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