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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浏阳市选调外县(市、区)教师16人公告

来源: 2018-07-06 10:33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外县(市、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师德优良,无违反师德行为;

2. 面向浏阳籍考生选调。浏阳籍考生一是指考生本人或配偶或父母为浏阳籍,二是指浏阳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3. 参加工作三年及以上,具有外县(市、区)教师正式编制,系外县(市、区)正式在编在岗教师,且已达到或超过相应县市工作服务年限;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各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新教师参加工作第一年不确定等次除外)。

因开除公职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入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

须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专业对口,所学专业或者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与报考岗位科目要求一致。

2. 资格证要求

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对应学校等级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3.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2年6月28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计划数为16名,全部安排在浏阳市乡村学校任教。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选调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选岗—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四、选调方式

1. 本次选调岗位按科目分类,考生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专业对应岗位报名;

2. 按选调岗位分类确定进入试教、体检人员名单;

3. 当某一岗位无人报名时,将选调计划调剂到报名人数最多的岗位。

五、现场报名(含资格初审)

1.时间:2018年7月6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 地点:浏阳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3.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各项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身份证;

②学历证;

③普通话证;

④教师资格证;

⑤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

⑥浏阳户籍人员或曾经为浏阳户籍人员、浏阳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浏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及子女(时间截止为公告发布日)相关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⑦县(市、区)编制部门出示的工作已达到或超过服务期限的正式教师编制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

⑧一寸免冠照2张。

注: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证书和相关材料提供原件,交复印件。

六、笔试

1. 笔试时间初定7月14日(周六),考试地点为浏阳一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内容: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新课程理念、教育教学技能、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

3. 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教育局(http://www.liuyang.gov.cn/lysjyj/)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4.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七、试教

1. 试教人选确定。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试教)。

2. 试教以片段教学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见官方网站发布的选调教师试教公告。

3. 试教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试教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八、总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时按试教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九、体检

1.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 体检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考察(含资格终审)

1. 体检结束后,由浏阳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 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一、公示

1.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阳市教育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 所有选调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录取人员在浏阳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十二、选岗

1. 拟选调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高低确定选岗顺序,自主选择单位。如果总成绩相同,按试教成绩高低决定选岗顺序。

2. 选择高中岗位须现在外县(市、区)高中或大中专院校教师岗位任教,且具有高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3. 选择初中岗位须具有外县(市、区)初中或高中岗位任教经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4. 选择小学岗位须具有外县(市、区)初中或小学岗位任教经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十三、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1. 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参与选岗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2. 选调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四、组织实施和监督

招聘工作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驻组织部纪检组、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

0731—83682052(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82013(浏阳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十五、有关说明

1. 本次选调人员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签订相关聘用合同。

2. 选调人员的岗位聘用等级,根据录用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竞聘方案确定,依据有关程序报市人社部门审核批准。

3. 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名教师,一律取消选调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录用上岗的,一律解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附件1

浏阳市2018年公开选调外县(市、区)教师报考在编工作证明

(格式文本)

浏阳市教育局:

兹证明,              同志(男,女)(身份证号码:                     ),系我单位            学校教师,于       月正式参加工作,于       月正式取得我市(县、区)教师编制,现任教       学段      学科。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分别为2016         等次、2017      等次。且在我单位工作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也没有受过任何法律纪律处分处罚。

同意报考,特此证明(此证明限浏阳市公开选调外县<市、区>教师资格审查时使用)。

 

XX县(市、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公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XX县(市、区)编委办公室公章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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