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聘16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审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2个;招聘计划1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nrst.gov.cn/)、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nwmx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30日至9月1日(上午8时30分-下午16时)。
2.报名地点
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外贸路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学术交流中心8215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⑴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及其他相关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⑴应聘1-3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合素养等。
⑵应聘4-11岗位:采取试教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教、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和面试,试教采取授课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学识水平、课堂教学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⑶应聘12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和职业态度等,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无笔试岗位的以占比最重的测试项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131714(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131715(学院纪检监审处)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 |||||||
序号 | 用人部门 | 聘用岗位 | 聘用计划 | 年龄 | 学历学位/职称 | 专业 | 其他要求说明 |
1 | 国际商务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带头人 | 1 | 45岁及以下 | 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及以上 | 国际贸易学 | 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要求最低学历为本科,本科专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或硕士研究生专业为国际贸易学专业。 |
2 | 会计学院 | 会计专业带头人 | 1 | 45岁及以下 | 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及以上 | 会计学、企业管理(财务管理) | 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要求最低学历为本科,本科专业为会计、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专业或硕士研究生专业为会计学、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专业。 |
3 | 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专业 带头人 |
1 | 45岁及以下 | 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及以上 | 旅游管理 | 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要求最低学历为本科,本科专业为旅游管理或酒店管理专业或硕士研究生专业为旅游管理专业。 |
4 | 国际商务学院 | 金融专业教师 | 1 | 35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金融学 | 本科阶段为全日制且专业为金融的,硕士研究生阶段专业不限。 |
5 | 国际商务学院 | 国际贸易专业 教师 |
1 | 35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 | |
6 | 商务外语学院 | 法语专业教师 | 1 | 35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法语语言文学 | 有1年以上法语相关工作经历的,放宽至全日制本科法语专业。 |
7 | 会计学院 | 会计、财务管理专业教师 | 2 | 35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会计学、财务管理或会计 | |
8 | 电子商务学院 | 电子商务专业 教师 |
1 | 35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工商管理 (电子商务方向) |
本科阶段为全日制且专业为电子商务的,硕士研究生阶段专业不限。 |
9 | 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专业 教师 |
1 | 35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旅游管理 | |
10 | 思政课部 | 思政课教师 | 1 | 35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哲学、政治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历史学 |
|
11 | 公共课部 | 体育课教师 | 1 | 35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运动训练 | |
12 | 各二级学院 | 辅导员 | 4 | 35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
合计 | 16 | ||||||
备注: 1.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岁及以下(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表要求“以上”、“以下”的表述均含本级或本数; 3.硕士研究生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者需提供国家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认证证明。 4.博士研究生或教授可享受学校人才引进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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