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2018年湖南教师招聘考试资料(452)
一、学习的分类
1.根据学习进行的方式,学习分为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
接受学习是将学生要学习的概念、原理等内容以结论的方式呈现在学生面前,教师传授,学生接受。发现学习是指学生要学习的概念、原理等内容不直接呈现,需要学生通过独立思考、探索、发现而获得。
2.根据学习材料与学习者原有知识的关系,学习分为机械学习和有意义学习
机械学习是指当前的学习没有与已有知识建立某种有意义的联系。有意义学习是指当前的学习与已有知识建立起实质性的、有意义的联系。
二、有意义学习
1.有意义学习的实质及条件
有意义学习的实质是将新知识与已有知识建立起非人为(内在的)的和实质性(非字面)的联系。
有意义学习的条件:①学习材料的逻辑意义(客观条件);②有意义学习的心向(主观条件);③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必须具有适当的知识,以便与新知识进行联系(主观条件)。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