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衡阳教师考试招聘笔试专业资料(506)
一个富有创造性的做法:存量不动、增量先行
把股份制改革的思路付诸实施远不是那么简单的。经济学界有人认为,股份制改革就是私有化,就是把新中国成立30多年来所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国有企业变为私有企业。他们认为,小企业特别是一般轻工业企业可以走股份制的道路,因为它们是小企业,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则不能改制为股份制企业。
这种情况直到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在报刊上公开发表以后才发生变化。邓小平同志明确提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股份制开始积极试点。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这无疑是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它明确了通过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通过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企业中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股份制企业作为一种企业形式能够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统一。于是,理论界一部分人对股份制性质的质疑就逐渐消失了。
但国有大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仍面临难题。例如,国有大企业的资产在改制过程中会不会被知情者个人或相关知情人以不同方式私吞呢?这种情形不是没有可能发生。于是,在股份制改革实践中,我国创造性地采取了“存量不动、增量先行”的做法。这就是说,国有大企业的股份分为两类,一类是非流通股,即“存量不动”;另一类是流通股,即“增量先行”。这样,国有大企业终于走上了股份制改革道路。
为了便于更多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和纯粹的民营企业能够上市,有必要及时制定证券法。1998年12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以高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我国的股份制改革和企业上市从此有法可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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