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衡阳教师考试招聘笔试专业资料(507)
一个根本性举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存量不动、增量先行”的做法虽然为股份制改革开辟了通道,但也带来新的问题,这就是:在国有大企业的股份构成中,非流通股所占比重过大,即人们所说的存量过大。这样一来,即使国有大企业成为上市公司,股东会也开不起来,董事会上只有一种声音,即绝对控股的国有大企业的声音。在证券市场上,有些散户买了上市国有大企业发行的股票,但散户的股票起不了任何作用。换句话说,上市的国有大企业只取得了融资,但由于非流通股数额巨大,企业的运行机制没有改变,依然活力不足。
1998年证券法通过后,中国股份制的第二次改革就接着展开了。这次改革的目的是把数额巨大的非流通股变为流通股,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具体做法是:非流通股持有者给流通股持有者一定补偿;国家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为什么在非流通股上市前要给流通股持有者一定补偿?这是因为,当初国有大企业上市时,在招股说明书上曾作过非流通股暂不上市的承诺。这等于是一种“要约”,必须遵守。现在非流通股要上市了,违背了当初的承诺,所以要取得流通股持有者的谅解,给予补偿是合情合理的。至于给每个流通股持有人多少补偿,则由市场根据上市企业的效益好坏来决定。中国股份制的第二次改革终于成功,这是政府和企业界、证券界、经济学界共同努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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