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2018年湖南教师招聘考试语文辅导课程(524)
近日,浙江宁波一职工王女士因为在下班时间未及时在微信工作群内汇报工作而遭到辞退,尽管在宁波市总工会的帮助下,王女士成功维权拿到了应得的赔偿金,但这一事件所引发的网络热议却未降温:下班后,面对这种“紧急工作微信”回还是不回?职工能否拒绝?下班时间回复微信算不算加班?(9月18日《工人日报》)
首先,我们要认真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切实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做到工作时工作,休息时休息,下班后如无紧急处理工作,管理人员应尽量不打扰员工,确保员工在下班后得到充分休息。文武之道,张弛有度。即使机器也要停工、加油,才能继续运转,何况人?只有休息好了,才能工作好,工作才能有效率,有质量。否则,休息不好,上班没精打采,昏昏沉沉,工作难免出错,效率低下,甚至可能酿成事故。所以,单位管理人员一定要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尊重员工的休息权利。
其次,关于员工下班后要不要回复工作微信,笔者认为,这不能一概而论,应当区别不同情况,作出不同处理。如果微信是一般性内容,比如会议通知、工作安排、工作提醒等,不需马上采取措施,不要立即行动,可以回复或不回复。但一对一的个人微信通知,应当回复,这是人际交往礼节。如果微信内容是必须立即紧急处理的,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必须立即回复处理。否则,因为不回复,因为拖延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当被追责问责。特别是对于那些负有特殊职责的重要员工,必须无条件地回复处理微信内容。不过,除非紧急工作布置,单位管理者应尽量在晚上10点前发送微信,不要在10点后大部分人休息了再发微信。如果是临时紧急通知,在发微信后,一定要电话确认、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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