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长沙教师招聘考试培训课程(527)
作者:中国社科院法学所 周辉
中国已成为世界领先的电子商务市场,积累了丰富的创新发展经验。作为世界上首部电子商务领域综合性立法,《电子商务法》所体现的促进法、保护法、平台法、绿色发展法特征,不仅对中国未来的网络与信息立法有着重要示范作用,对世界范围内如何开展网络与信息领域立法也提供了借鉴样本。
尽管在起草制定过程中争议不断,但是五年磨一剑,《电子商务法》历经四审后终于出台。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电子商务法》。作为我国网络与信息领域立法的里程碑性成果,《电子商务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电子商务法》是一部保障并支持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促进法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电子商务法》自起草之初,就把“坚持促进发展”摆在工作原则的首位。最终通过的《电子商务法》文本中,除了将“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作为立法的重要目的写入法律第一条,还设专章规定“电子商务促进”法律制度。《电子商务法》的“促进法”特征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规定适应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产业政策。
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应当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国家推动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加强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应用,支持电子商务与各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第二,将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有关机制建设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鼓励电子商务数据开发应用,保障电子商务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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