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职业道德相关知识点
教师职业道德相关知识点
一、什么是教师、职业及教师职业?
1、教师:通过教育活动为社会服务或为一定阶级培养合格人才,以满足社会对人才需要而为社会服务的人。
2、职业:在社会生活中,为了满足社会生产和生活需要,人们所从事和对社会所承担的具有一定职责义务的专门的业务和工作。职业的特点:(社会性)、专门性、独立性、稳定性、特殊性等。
3、教师职业:按照一定社会的需要和标准向人们进行各方面教育,以培养人为目的,促使人发展的一种职业。
二、什么是道德、职业道德及教师职业道德?
1、道德:由一定社会关系,特别是经济关系所决定,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系,以区分善恶、正邪、荣辱等为内容的思想意识、行为规范和实践活动的总称。
2、职业道德:指人们在从事某种职业活动过程中,思想和行为所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和道德规范,也就是调整职业内部、职业之间、职业与社会之间的各种关系的行为准则。
3、教师职业道德:又称“师德”,是职业道德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教师从事教育活动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调节教师与学生、教师与集体、教师与社会之间关系的比较稳定的行为规范和所应具备的道德品质。
三、教师职业道德与道德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1、联系:教师职业生产自救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德在教师职业领域的特殊表现;道德是社会共同生活中最基本最普遍的是师德的来源和基础,是与师德相一致的。总之,道德和师德是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2、区别: ①二者产生的时间和发展的情况有所不同,道德先于师德。
②道德随社会整体发展而发展,师徒是在教师职业领域中形成发展的
③二者适用范围不同,道德具有广泛性,师徒只适用教师职业,具有专业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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