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南郴州市桂东一中选调教师10人公告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经县教育局党组批准,桂东一中2021年秋季面向全县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教师10名。为使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计划
具体学科岗位为:高中语文2人,高中数学2人,高中英语1人,高中物理1人,高中生物1人,高中地理2人,高中历史1人,共10人。
二、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紧缺学科经学校研究后可以适当放宽。
4.桂东县在编在岗3年及以上教师(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9月1日)。
(二)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所学专业为与所报岗位相关专业。
3.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条件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且未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的。
5.近三年考核未达称职(合格)等次的。
三、公开选调程序和办法
公开选调教师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测试(含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 “桂东县人民政府网”“桂东教育”“桂东一中”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5日。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桂东一中办公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选调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选调公告,在《桂东一中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上准确录入本人报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填报。
(3)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选调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正式选调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单位。
(5)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现场报名时审查。
2.资格审查地点:桂东一中。
3.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须提交的资料清单:
(1) 填写打印并由本人签字确认的《桂东一中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一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在编在岗任教3年及以上证明。
(6)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桂东一中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上签字确认提交前应再次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名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
(3)由选调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及政策解释。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11 日上午8:30--10:30。
2. 笔试地点:桂东一中综合楼。
3.笔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专业内容。
4.成绩应用: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测试成绩50%。
(五)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8月12日上午8:30开始。
2. 面试地点:桂东一中综合楼4楼录播室。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专业水平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
4.面试形式:试教(上微型课),备课时长为30分钟,面试时长为10分钟。
5.面试评分: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面试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成绩应用:面试成绩占测试成绩50%。
(六)体检
1.体检对象:分别按照各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测试人员中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由桂东县教育局及桂东一中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名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对象凭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违反体检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体检结果:另行公告。
(七)拟选调公示
根据测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经选调单位研究并报县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经审查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将在桂东教育、桂东一中微信公众号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选调单位,选调岗位,拟选调人员姓名、性别等,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选调,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桂东县教育局确认选调人员名单下达选调通知,选调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被投诉不符合选调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特别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名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
2.报名人员须在指定微信公众号查看选调公告及各选调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选调单位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选调单位。
3.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纪律,诚信参与选调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选调过程中,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导致选调计划出现空缺时,经选调单位集体研究同意后提出书面意见,报县教育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同一岗位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在县教育局全程监督下实施。监督举报电话:0735-8628501(桂东县教育局)、 0735-8627823(桂东一中)。
六、咨询电话
桂东县第一中学 0735-8623387、13975783210(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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