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宁乡市招聘中小学教师22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学科结构,促进教育均衡,确保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0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师德优良,无违反师德行为。
3、四肢健全,五官端正,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无精神类疾病史。
4、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英语、音乐学科的,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5、学历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高中教师岗位: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对应或相近。
②具有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且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初中教师岗位: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小学教师岗位:
①A类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小学计算机教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为计算机或相近专业。
B类岗位小学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6、其他分类岗位要求:
A类岗位:地理位置较好,交通较为便利的中小学教师岗位。 ①面向全国考生。 ②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类岗位: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利、条件艰苦的小学教师岗位。 ①面向宁乡考生; ②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其他说明:
①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②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③非全日制学历文凭必须在报考时已取得,报名时需提供原件。
④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⑤其他要求见《岗位计划表》。
⑥宁乡考生是指考生本人或配偶或父母为宁乡籍。
⑦我市有正式编制的教师不纳入报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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