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浏阳市教师招聘407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7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师德优良,无违反师德行为。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6.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7. 本次招考报名截至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2018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正式录取时必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8.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C类岗位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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