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芦淞区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31人公告(2)
2.幼师岗位
(1)考试内容及形式:考试分笔试、面试两轮进行。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范围:教育政策与法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分析等。笔试时长120分钟。
面试:根据幼师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微型课时间8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三个内容:钢琴即兴弹唱(3分钟),自选舞蹈(3分钟),命题绘画(60分钟)。面试项目及计分:上微型课50分;专业技能测试50分:其中钢琴即兴弹唱20分,自选舞蹈15分,命题绘画15分。
(2)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微型课+专业技能测试)×60%。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总成绩低于65分(不含65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3.引进优秀中小学教师人才岗位
(1)考试内容及形式:引进优秀中小学教师人才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形式为上微型课,微型课时间15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
(2)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引进优秀中小学教师人才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说课,说课时间8分钟,说课成绩高的排前。
总成绩设最低分数线,总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体心理、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区监察委员会和市人社局审定。
(七)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岗位设置要求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等相关手续。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分配到学校,拟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本区教师岗位至少服务五年,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0731-28580676
监督电话:株洲市芦淞区人社局 0731-28580617
株洲市芦淞区纪委 0731-28580628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招聘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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