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岳阳教师招聘考试音乐资料(四十四)
2.《声无哀乐论》的主要音乐思想是怎么样的?
《声无哀乐论》是由魏晋名士、"竹林七贤"之一嵇康所著,文中通过"秦客"与"东野主人"的八次论难,阐述了"声无哀乐"的观点。
关于音乐的本质,嵇康认为音乐是客观的存在,哀乐之情是主观的存在,两者并无因果关系,与儒家的音乐观点--表情说相对立。即:"心之与声,明为二物。""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感情而后发,则无系于声音。""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音乐的本体是"大小、单复、高埤(pi增加)、善恶"的总和,它只能引发人们的"躁静"(兴奋或恬静)、"专散"(精神集中或分散)。
人们的哀乐之情来自外界客观事物的影响,音乐只是诱导其表现出来。即"哀乐自以事会,先遘(gou相遇)于心,但固和声以自显发。"并且"人情不同,各施所解,则发其所怀。"
嵇康肯定了音乐的娱乐作用和美感作用。大胆地否定了儒家所一贯提倡的音乐教化作用、道德作用。反对无视音乐的艺术性,把音乐简单的与政治等同的观点。
《声无哀乐论》是我国古代具有代表性的音乐美学论著,其中涉及音乐本质、音乐的功能、音乐的审美感受等思想与儒家所提倡的音乐思想不同,构成了封建社会中音乐思想两大潮流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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