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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桂东县第一中学(湖南师大附属桂东濂溪中学)招聘紧缺专任教师5名公告

来源: 2018-04-26 11:46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18年桂东县第一中学赴高校公开招聘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紧缺专任教师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网站:

http://zsjy.hunnu.edu.cn/

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站:http://www.rsks.czs.gov.cn

桂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dx.gov.cn/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桂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在校表现品学兼优,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吃苦耐劳。

3、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报考人员应为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专业设置以国家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8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 纪律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招聘由桂东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到高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5日至5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4.报名联系人。

13975575139(罗老师)

13975783210(郭老师)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

现场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⑴填写《桂东县第一中学(湖南师大附属桂东濂溪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⑵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以及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面写好岗位和姓名)。

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审核,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将予以解聘。

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2.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3.注意事项。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对象。按达到开考比例的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口述微型课,面试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所对应的教学科目,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成绩排名。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7.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按时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学生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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