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长沙市望城区选调高中名优教师骨干教师40人公告
根据学校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区外选调20名高中名优教师、20名骨干教师,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2.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享受区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3.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岗位竞聘后确定,享受长人社发〔2017〕94号文件中5%特设岗位有关政策。
三、选调岗位
四、选调条件及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服从安排,爱生敬业。
(二)岗位条件
1.高中名优教师岗位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五年及以上高中学段在编在岗教学工作经历,且具有以下资历之一:
(1)获评特级教师荣誉或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湖南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3)由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4)区县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学能手、劳动模范;
(5)近五年内,在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课堂教学(含片断教学)、说课竞赛中,获得区县级一等奖或省、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6)有两届及以上高中毕业班任教经历。
2.骨干教师岗位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两年及以上在编在岗教学工作经历,且目前任教学段与报考学段一致。符合高中名优教师岗位资历条件之一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资格条件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第一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师学历。
2.报考学科与相应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除外)。报考英语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全日制学历为英语专业,或通过相应级别的英语等级考试(小学英语教师岗位达CET四级及以上水平,中学英语教师岗位达CET六级或专业四级及以上水平)。
3.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学科为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乙及以上)。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况。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简章
1.时间:2018年5月8日
2.在望城政府门户网站、望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发布选调简章。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9日-5月21日
2.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长沙市望城区2018年选调高中名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或《长沙市望城区2018年选调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开具《长沙市望城区2018年选调教师在编在岗及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后,与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主要荣誉证书等原件扫描件一起发至指定邮箱:283051415@qq.com,要求邮件名设置为"姓名+选调类别+选调岗位",且相关材料齐全,字迹内容清晰。所有证件要求在报名时已取得,应聘人员应对在选调过程中提交的全部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3.资格初审后,确定试教(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如达不到,则统筹调整计划数。入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试教(面试)相关事项于5月25日公布于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请及时查看。
(三)资格复审和试教(面试)
1.资格复审
时间、地点待定。入围人员须现场提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在编在岗及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岗位条件的佐证资料、主要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准考证。
2.试教(面试)
试教(面试)由区教师招聘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入围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试教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试教内容由评委当场决定,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应变能力等,主要为教育理论、德育工作、班级管理、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试教成绩×70%+面试成绩×30%,总成绩相同的,试教成绩高者优先。试教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四)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依总成绩高低,根据各岗位的选调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3.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
4.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
(五)考察
区教育局、区人社局调阅、审查体检合格者的档案资料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实地考察。当出现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录取调动
1.考察结束后,按照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的选调计划数,依1∶1的比例进行资格终审,并确定拟录取选调人员名单。
2.拟录取选调人员名单经区教育局初审,区人社局复核,报区公开招聘和选调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区教育局在望城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办理相关手续。
3.选调人员在2018年秋季开学时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4.因试教成绩低于合格线出现的岗位空缺,由区教育局统筹,在相应及以上学段同学科服从调剂、通过试教合格线的未入围人员中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工作在长沙市望城区招聘和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委办、区财政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共同参与、全程监督。为保证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本简章由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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