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岳阳教师招聘考试常见问题(145)
1.根据头脑内知识的不同形式或学习任务的复杂程度分为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
(1)符号学习,又称代表学习,指学习单个符号或一组符号的意义,或者说学习他们代表什么。包括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地理信息、词汇、图标等的学习。
例子:学习文化大革命这一历史事件,就属于符号学习。
(2)概念学习,即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本质属性。
例子:学习水果、哺乳动物这一类概念都属于概念学习。
(3)命题学习,实质上是学习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或者说掌握由几个概念联合所构成的复合意义。命题学习必须以概念学习和符号学习为前提。
例子: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180度就属于命题学习。
总结:三种学习之间的关系:符号学习是概念学习的基础,概念学习是构成命题学习的基础。
2.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可以分为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组合学习。
(1)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是指将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低的新概念或命题,归属到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高的适当概念或命题之下,从而获得新概念或新命题的意义。
例子:在掌握了水果这一概念之后,再学习苹果、梨子、香蕉等概念的学习就属于下位学习。
下位学习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派生类属,即新学习内容仅仅是学生已有的、包容面较广命题的一个例证,或是能从已有命题中直接派生出来的。例如:掌握哺乳动物的概念之后,学习牛、马的概念,可以用哺乳动物的特征来解释牛、马的概念,就属于派生学习;另一种是相关类属,即新内容纳入可以扩展、修饰或限定学生已有的概念、命题,并使其精确化。例如:儿童在学习鸟的概念之后,再学习鸵鸟、企鹅的概念,此时鸵鸟和企鹅的概念扩展了鸟这一概念,因此是属于相关类属。
(2)上位学习,又称总括学习,是指新概念、新命题具有较广的包容面或较高的概括水平,这时,新知识通过把一系列已有观念包含于其下而获得意义,新学习的内容便与学生认知结构中已有观念产生了一种上位关系。
例子:学习锐角三角形、直角三角形和钝角三角形之后,再学习三角形的概念就属于上位学习。
(3)组合学习:当学生的新概念或新命题与认知结构中已有的观念既不产生下位关系,又不产生上位关系时,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组合关系,这种只凭组合关系来理解意义的学习就是组合学习。
例子:数学中学习速度与时间,需求与价格,物理中的质量和能量等等,都属于组合学习。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