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岳阳教师招聘考试常见问题(143)
第二种分类标准是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根据这一分类标准,我们可以把知识的学习分为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并列组合学习。
对于下列学习来说它是指将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低的新概念或命题的归属到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高的适当概念或命题之下,从而获得新概念或命题的意义。通俗来讲,我们便于记忆的话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从大概念到小概念的学习,比如我们先学习了油这个概念,再学习花生油、芝麻油汽油等不同的概念,这个时候是把这些小概念归到之前的大概念中,这一类知识的学习就是我们所说的下位学习。
而什么是上位学习呢,上位学习是指新概念、新命题具有较广的包容概括水平,这时,新知识通过把一系列也有观点包含于其下的意义,新学习的内容便与学生认知结构中有观念产生了一种上位关系。这一种学习简单理解为从小概念到大概念的学习,比如我们先学习了;梨子、苹果,再学习水果的概念,这个时候旧的知识可以归到新的知识中,这种学习便是我们的上位学习。
对于并列组合学习来说,新概念或新命题与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已有的观念既不产生下位关系,又不产生上位关系时,他们之间可能存在组合关系。举个例子来说,先学习了梨子、再学习苹果的概念,他们两者之间没有上位或者是下位的关系,但是他们同属于水果这一概念,所以对于这类知识的学习就属于并列组合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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