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招聘考试2018年中学备考资料(157)
21、义务教育法对保障义务教育教学秩序是如何规定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学秩序,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承担实施义务教育任务的机构有那些?
(地方人民政府设置或者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小学,全日制普通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各种形式的简易小学或者教学点(班或者组),盲童学校,聋哑学校,弱智儿童辅读学校(班),工读学校等。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单位,应当保证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上述单位自行实施义务教育教学工作,需经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23、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的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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