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省郴州广播电视大学招聘教师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8年郴州广播电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公共管理学教师1人,经济学教师1人,文秘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郴州广播电视大学门户网站(http://www.czdd.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等条件; 详见《2018年郴州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2年6月13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可参考《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郴州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决定。
(5)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可委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名时间及地点。现场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至 6 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郴州广播电视大学南校区教学楼402室。
4.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在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郴州广播电视大学南校区教学楼402室领取准考证。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招聘单位。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个别紧缺学科岗位视报名情况由广播电视大学提出申请,报郴州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可降低至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19日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交打印《2018年郴州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及《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一份),并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xlcx/)上查询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服务期限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且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同底)。委托报名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科目为《教育心理学》,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7月上旬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如达不到1:2,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分为2个环节:试教(上微型课)与说课(或专业技能展示,或实际操作测试)。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水平、岗位匹配度和专业操作能力。
5.面试成绩。面试评分采取百分制,
面试的2个环节分别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总成绩=试教成绩×50%+说课(或专业技能展示,或实际操作测试)成绩×50%。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总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广播电视大学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因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增加相应体检项目。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