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资兴市招聘教师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18年资兴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笔试成绩情况,现将2018年资兴市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1.报考同一岗位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名单见附件1)。
2.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资格审查时间
1.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至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现场资格审查后需要递补的,递补对象由市教育局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并按此公告程序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递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6日上午12:00,逾期将不予递补
3.有可能列入替补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保持通信畅通,做好替补资格审查准备。联系电话:0735-3321609。
三、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资兴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资兴市唐洞街道阳安路299号)。
四、面试资格审查须提供材料
1.《2018年资兴市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和《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一份,见附件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2张用于张贴在面试资格审查表,第三张背面注明报考岗位、专业及姓名交面试资格审查组)。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非201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服务期限和试用期限的报考人员须注明服务期、试用期是否已满。
3.专业要求为师范类的考生需提供大学在校学习成绩单(毕业证上已注明师范类的除外)。
4.报考岗位其他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
五、面试资格审查要求
1.考生需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凭考生的委托函及代为审查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考生面试资格审查所须提供的材料。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当出现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情况,资格审查机关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
六、特别提示
1.根据《2018年资兴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对聘用人员确认文件下发后放弃的人员,两年内即2018年、2019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请报考人员认真考虑是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将追究其举报人责任,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即2018年、2019年不得报考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居委会。
2018年资兴市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 |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准考证号码 |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学历学位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
职称、执(职)业资格 | 取得时间 | |||||||||||
户 籍 | 婚姻状况 | 档案保 | ||||||||||
身份证号码 | 有何特长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简 历 | ||||||||||||
报考人承诺 |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诚信考试,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承诺自动放弃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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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意见 | 经初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审查人签名: |
资格 复审 | 经审查,符合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 审查人签名: 招聘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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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1.报考人员应真实准确地按要求进行填写,如所填写情况失实,责任自负(包括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2.经审查符合考试资格条件后,此表由招聘单位留存,由考生现场登记确认。3.考生需准备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照片背面请填写上自己的姓名。4.如有其他学术成果或课题及需要说明的情况可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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