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8人公告(教师岗)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一幼儿院、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三幼儿院和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等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人事处,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指导协调,局属招聘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局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8年湖南省考录公务员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5个;招聘计划38名,专业技术岗位38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nrst.gov.cn)、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www.hnhq.gov.cn)、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一幼儿院网站(http://www.hnsz1y.com/)、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三幼儿院网站(http://ssy.zgyey.com/)和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hnsjx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天心区友谊西路528号湘诚万兴大楼南栋2502)。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
聘资格。
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②请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应届生可凭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资格证和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③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照片3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A、B岗位按岗位招聘数1:5,C岗位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一幼儿院、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三幼儿院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和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含结构化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试讲、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相关教育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不指定复习用书。
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①应聘A1-A3、B1-B3岗位(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占综合成绩的20%、专业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思维能力、教育理念、业务素养、技能技巧、教学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②应聘C1-C5岗位(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40%、试讲占60%):面试采取授课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课堂教学和统筹能力。
③应聘C6-C19岗位(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40%,试讲占30%,技能操作占30%):面试采取授课试讲和技能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知识掌握能力、实践操作能力、课堂教学和统筹能力。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9975519(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一幼儿院)
0731-84468758(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第三幼儿院)
0731-28317039(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
0731-85166446(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5908226(局机关纪委)
原标题: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岗位编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其他要求 |
A1 | 幼儿教师1 | 2 | 本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30岁以下 | 有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出具学校证明)、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 |
A2 | 幼儿教师2 | 2 | 本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30岁以下 | 有教师资格证、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被评为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2.在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和学前教育学会)组织的教学活动(含录像课)比赛,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3.在省级及以上学前教育研讨活动中承担过展示活动;4.获中小学二级教师(原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
A3 | 幼儿教师3 | 1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 学前教育学 | 32岁以下 | 有教师资格证、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 |
B1 | 幼儿教师1 | 5 | 本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30岁以下 | 有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出具学校证明)、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 |
B2 | 幼儿教师2 | 2 | 本科及以上 | 学前教育 | 30岁以下 | 有教师资格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被评为区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学能手;2.在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和学前教育学会)组织的教学活动(含录像课)比赛,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3.在省级及以上学前教育研讨活动中承担过展示活动;4.获中小学二级教师(原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
B3 | 幼儿教师3 | 1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 32岁以下 | 有教师资格证、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 | |
C1 | 英语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英语、商务英语、英国语言文学、 | 35岁以下 | 具备本专业副高(高级讲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
C2 | 德育教师 | 1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 哲学类、法学类、思想政治教育、 | 35岁以下 | |
C3 | 体育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训练学 | 35岁以下 | 具备本专业副高(高级讲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
C4 | 语文教师 | 1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 35岁以下 | |
C5 | 数学教师 | 1 |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 数学类专业 | 35岁以下 | |
C6 | 中式烹调教师 | 3 | 全日制本科 | 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 | 35岁以下 | 具备本专业副高(高级讲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
C7 | 中式面点教师 | 2 | 全日制本科 | 烹饪与营养教育 | 35岁以下 | 具备本专业副高(高级讲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
C8 | 西式面点教师 | 1 | 全日制大专 | 烹调工艺与营养、烹饪与营养教育、中西面点工艺 | 35岁以下 | 有二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西式面点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C9 | 西式烹调教师 | 1 | 全日制大专 | 烹调工艺与营养、烹饪与营养教育、西餐工艺 | 35岁以下 | 有二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西式烹调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
C10 | 旅游管理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 | 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 35岁以下 | 具备本专业副高(高级讲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
C11 | 电子商务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 | 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 | 35岁以下 | 具备本专业副高(高级讲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
C12 | 电子商务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 | 电子商务 | 35岁以下 | 具备本专业副高(高级讲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
C13 | 会计专业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 | 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 | 35岁以下 | 具备本专业副高(高级讲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
C14 | 会计专业教师 | 1 | 全日制研究生 | 会计学、会计、审计 | 35岁以下 | |
C15 | 机械制造教师 | 4 | 全日制本科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工艺技术、车辆工程、机械工程 | 35岁以下 | 具备本专业副高(高级讲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
C16 | 模具设计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工程 | 35岁以下 | 具备本专业副高(高级讲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
C17 | 计算机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35岁以下 | 有二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具备本专业副高(高级讲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
C18 | 计算机教师 | 1 | 全日制研究生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 35岁以下 | |
C19 | 室内设计教师 | 1 | 全日制本科 | 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 | 35岁以下 | 有二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具备本专业副高(高级讲师)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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