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衡阳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2人公告
衡阳师范学院是湖南省直属的一所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坐落在衡阳市,占地面积2166亩,现有20个学院,59个本科专业,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在校学生2.1万多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学生辅导员。
(二)招聘计划:2名(其中学生辅导员①1名,需经常进入男生宿舍,适合男性;学生辅导员②1名,需经常进入女生宿舍,适合女性)。
(三)招聘要求:
1.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专业要求:专业不限;
3.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
4.年龄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工作经历:具有主要学生干部或辅导员工作经历1年以上。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衡阳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hyn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4日至4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休息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衡阳师范学院学术交流中心5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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