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郴州北湖区招聘教师20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9年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20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205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北湖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rsj)、北湖教育信息网(http://www.czbeihu.gov.cn/jyj)。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北湖教育信息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6日以后出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5月6日以后出生):①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②报考仰天湖瑶族乡和保和瑶族乡学校的人员。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具体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 到2019年8月31日止,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 到2019年8月31日止,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北湖区在编在岗教师、北湖区“三支一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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